第三千三百七十一章 人主 (第4/5页)
这些兔子都是刘桐昨日准备好的,虽说吃大白兔有一部分是被丝娘蹦蹦跳跳给气的,但本身刘桐就给学堂准备了不少的兔肉。
毕竟相比于其他大型动物养殖,陈曦最后发现鸡鸭鹅还有兔子是最好养殖的,尤其是兔子,繁殖的那是真的快,就是疾病是个大坑,至于驯养的问题,这个问题倒不大,先秦时代中国人就有养兔子的。
更何况东汉年末年刚好有一位专业养兔子的人员,而且是上了史册的那种,后汉书“广汉儒叔林,为东郡太守,乌巢於厅事屋梁,兔产於床下”,虽说这位已经扑街了,但他儿子还活着啊。
让刘琰找来养兔子,水平还行,养的也快,陈曦寻思着要不是规模化养殖,不过现在还有点技术问题,只能让刘儒的儿子先在上林苑养着,而上林苑养啥东西都有刘桐一半,所以刘桐现在有很多的兔子。
虽说兔子口感很好,但是袁家的奏报已经打到了长安,刘桐接下来准备吃破界古神,兔子再养养就柴了,于是刘桐就让太官令那边将大多数的兔子做成了酱兔肉,准备今天发给各个学堂。
用刘桐的话来说就是小孩子吃点肉才能长得更壮实,老年人还是适合糕点这种东西。
然而封装到坛子之中的兔肉,现在被丝娘打开了一坛,用法术加热之后,偷吃了不少。
“啊啊啊,我怎么会养了你这么一个贵妃。”刘桐一副我快要被气炸了的表情,而丝娘偏头想了想,夹了一块放到刘桐嘴边,刘桐一副抑郁的表情,然而还是一口将之吞了下去,大嚼了几口之后,“唔,味道还行,就是盐味有些重了,不能多吃。”
“这是腌制的兔肉,而且可能还放很长时间的。”白起平淡的说道,实际上相比于韩信完全是看汉庭后裔的神色看刘桐,白起对于刘桐的认可度挺高的,能在年节的时候督促给百姓发放吃食的君主,在白起看来都不会太差。
“哦,对啊,毕竟要吃很久的。”刘桐看了看那一坛子肉,叹了口气,而丝娘抓了抓头发。
曾经刘桐以为自己很惨了,结果后来继承了帝位之后,去民间看了看,自己在董卓乱政年间的惨和老百姓的惨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她的悲惨,在老百姓眼中已经是锦衣玉食不敢想象的生活水平了。
想想正史汉献帝东归最惨的时候,依旧有曹操奉上肉粥,而当时的百姓们说不定一辈子都吃不上一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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