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同伙 (第3/5页)
叶沅吃完面正准备去解剖尸体时,一个官差打扮的径直入门来。
“溪山县县令何在?”
满脸苍白的叶沅端着县令架子道:“本官便是,你是何人?来衙门所为何事?”
来人奉上一封手信道:“知州大人手令,请大人过目。”
叶沅接过手信,从袖里拿出一个角银子给他道:“辛苦。”
官差没想到这个衙门看着破破旧旧的,这县令倒是挺阔气。
据说是个金殿高中的状元爷,不知道怎么的竟被下放到这个地方当县令。
看在银子的份儿上,官差行礼道:“多谢大人。”
稍顿,他道:“知州大人性子急,多半是催促大人尽快破案的。此次溪山县的案子传开了,大人可要仔细些尽快结案才是。”
叶沅颔首。
待官差走,叶沅离开展开手信一看。
果然是血观音焚城的事闹开了,知州大人已听闻此事,不少郡县都在谈论此事,知州大人恐引起百姓恐慌,传至京城引来贵人责问,因此限叶沅十日内破案。
十日……
时间很紧啊。
“那人脚趾被老鼠啃得露出了骨头,但还是不肯招,其余两人也是不肯说。”
叶沅命小流道:“去将溪山县最好的大夫找来。”
小流点头道:“老爷千金贵体,是得找个大夫好好看看。”
叶沅摇头道:“不,让他验尸。”
大夫来了,左看右看没看到病人,便问叶沅:“大人,敢问病人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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