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拿捏 (第2/5页)
后来认为抢太过于野蛮和血腥,就有了用彩礼聘,因而产生了相应的杀长子习俗,原因是聘回来的老婆肚子里的第一个孩子不一定是自己的。
总的来说,那时候男女之间与如今相比堪称滥交。到了西周,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周公下令男女婚前不能随便发生性关系,至少不能滥交,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周公之礼。
同时,《周易》中出现了“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的记载,《易传》也出现了“女人贞,吉,从一而终”的说法,表明女人对一个男人从一而终,大吉大利,而男人对女人从一而终,视为大凶。
但当时只是鼓励,少女在婚前还有相当程度的性自由。等到了春秋时期,宗法制度逐渐产生,男尊女卑思想出现,延续到先秦时期,虽提倡女子守节,但为了提高人口出生率,是非常鼓励寡妇再嫁的,同时对女子改嫁也不排斥。
孔子并没有明确观点表明需要女子守贞,倒是在《论语.学而篇》提到过‘贤贤易色’,倡导重视贤德而非外貌,其他多为后人断章取义罢了,《孟子·离娄上》提过,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说明要求男女授受不亲,只是让保持人与人之间基本的距离感,不能太亲密,更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救溺水的嫂子,看着她淹死。保持距离其实是非常灵活的一件事。
这个时期,国君娶寡妇,女子三嫁四嫁,都是常事。”
林评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见思庄听的认真,并没有反感,心下松了口气,心说教孩子也不能一味的说教,还得适当鼓励,喝口茶换了更轻松的语气道:
“其实这也怨不得你,你在村里的两年恰好赶上年景不好,外面的女子不愿嫁进来,没见过那种场面罢了。
回头你出去打听打听就知道啦,百姓又不傻,虽然官方提倡,但民间谁搭理,得没得着实惠心里门儿清。普通人家娶媳妇儿不容易,当然想娶个能生养,能干活儿,身体硬朗的啦!
相对于那些十四五岁,骨盆没发育完全,极大可能难产的少女,其实生过孩子,还坐拥前夫家产,年轻力壮的寡妇在这方面更受欢迎啦。
如果这个寡妇再有几个即将成年的闺女,那简直是捡了大便宜,在家养个三两年就能嫁出去收一笔彩礼,得两门好姻亲,稳赚不赔!”
是了是了,思庄想起来,村子里原本是有三名寡妇的,去岁冬实在熬不住,便带着孩子一起改嫁啦,那夫家来迎亲时她远远地瞧了一眼,确实喜气盈盈,是很乐意的模样。
思庄就纳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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