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章 (第4/5页)
即便某项法律不符合道德,不具备人性,严重违背伦理纲常,甚至无论是目的还是手段,都和“正义”这两个字毫不挂钩。
但只要合法的制定,那这条法律依然会具有法律效益。
封建王朝,残酷的法刑剥削压迫百姓的例子数不胜数。
而直到今天,我们接触到的律法也往往都是法大于情。
可是即便这样的情况,也仅是少数案例。
起码在这片土地上,法律与正义总是相互促进、融合。
正是因为人们相信会担任绝对公正的裁判,会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会永远与正义相伴而行。
因此在谈起法律时,人们才不仅仅是“畏”,还有“敬”。
可是倘若有一天。
这对手拉着手一直前进在凯然大道上的好伙伴,分崩离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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