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5章 (第3/5页)
可以说,空前绝后,万众瞩目。
上午九点,由李培社率领的合议庭成员齐整出现在画面中。
首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之后,李培社讲了关于庭审的开场白,敲响法槌。
环保案的二次开庭正式开始。
环保联合会聘请的资深律师,第一个发言。
他一上来,就向法庭递交了两份补充证据。
一份是,精诚化工的生产和财务数据。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源泰化工不但处理废料,还处理一种危险品。
而德春江污染的特征和这种危险品极其吻合。
由此可以怀疑,精诚化工向源泰化工出售的料酸当中,极有可能掺有这种危险品。
作为被告精诚化工请的律师则谈到,废料和这种危险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艺流程,此证据不予成立,当庭否决。
原告代理律师不疾不徐,又拿出第二份证据。
这份证据是由曾泰妻子提供的。
是曾泰生前和精诚化工总经理助理白善明之间秘密资金往来的账本。
根据账本内容显示,精诚化工在向源泰化工支付废料款项,每次两到四天,白善明都会从曾泰处取走其中的百分之二十,先后分二十多次,总共提走三百万元。
源泰化工在处理精诚化工废料上,本来就低于市场价,加之白善明又抽走三百万,可想而知,源泰化工除了向德春江倾倒废料之外,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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