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幕府没钱 (第5/5页)
但与镰仓幕府不同的是,镰仓幕府的守护与地头,都是幕府将军的御家人,两者之间形成主从关系。
而室町幕府的守护,大多由足利家的同族,以及有能力的家臣担任。
他们一方面拥有裁判诉讼、处理无主田地、征收税款、催促兵役的权力,另一方面同时又不断侵吞庄园,将领国的国人变成自己的家臣团,逐渐发展为守护领国的守护大名。
如此对地方统治上的不彻底,导致室町幕府的财政来源,只能从分散各地的约二百余处直辖地“御料所”收取。
这些御料所由将军近臣“近习”、“奉公众”以“代官”身份负责管理,并代征“年贡米”、“年贡钱”,作为将军家的生活费用与“代官”的俸禄。
虽然也会向诸国守护、地头课税,但基本没人会听命。
室町幕府采取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京畿(日本京都)内的交通要道设“关所”,征收“关钱”,或在渡口收取“津料”。
又对京都内外的“土仓”(当铺)与“酒屋”(酒坊)课征“仓役”、“酒屋役”。
还经各地守护、地头向“公田”征收“段钱”,向“在家”之民征收“栋别钱”。
如临时有事而财政不足时,也向“有德人”(富豪)借贷。
所以,室町幕府的财政自始至终很不稳定。
为了解决财政拮据的问题,与大明进行“勘合贸易”,也迅速成为幕府的重要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