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棉稻轮作 (第4/5页)
到了汉时黄河流域,甚至普遍出现了小麦收获,便紧接着种植大豆或者粟的农业习惯。
《齐民要术》同样也记载南北朝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大豆与粟、麦、黍稷等作物普遍轮作的农业耕制。
陈旉同样也在自己的农学著作中记录,南方种稻后接着补种大豆,可以起到良好的肥地作用。
当然,大豆与各种粮食作物搭配的豆粮轮作,到了明清早已被农民掌握。
《农政全书》里真正称得上实用的,便是针对明朝实际国情所提出的“棉稻轮作”。
明初的湖广还未真正大开发,以苏杭为主的江南依旧为全国的主要产粮区,但这不妨碍明朝江南的棉花种植产业兴盛。
应该说,早在元初的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廷就在福建、浙东、江东、江西、湖广设置了木棉提举司。
专门主管地方的棉花种植,与棉花推广产业。
而到了本朝大明开国,朱元璋甚至明确下旨,民间有五亩到十亩耕田的农民,必须要栽种桑、麻、棉花各半亩。
如果超过十亩,种植面积就要翻倍,算是将棉花的种植,直接上升了到法令的层面。
而后,湖广大开发,成为新的天下粮仓,长江流域的棉花种植产业,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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