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青苗法 (第4/5页)
因为青苗法在部分地区试行成功了……
再然后,青苗法全面推广,问题迅速暴露并且扩大化,直至难以收场。
归根结底在于,青苗法是好法,但王安石却忽略了两个重要因素。
第一,青苗法面向的借贷对象都是农民。
第二,青苗法的执行官吏也被“变法”施加了压力。
北宋的农民,说得难听些,文盲没有九成,也有七八成了。
这个现象直到明朝才有所好转,因为明朝地方出现了大量民办私塾(或者干脆就是请个教书先生),百姓有余钱的都开始热衷于培养子女,识文断字。
但到了清朝又开始急转直下,因为这不符合螨清的愚民政策,而且百姓知道太多容易聚众造反。
北宋农民大多不识字,更不懂什么是市场经济,没有了原来的常平制度提供市场参考,全靠自己瞎蒙去跟青苗法借贷。
往往都是被坑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无数农民因此逃离原籍成为流民。
哪怕后来青苗法被废止,农民逃荒弃地的现象也没有减缓,甚至还在“英明神武”的哲宗朝,再度加剧了百姓的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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