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总有一些百姓是不懂什么叫做马车道和行人道的。
横穿马路更是经常出现。
所以方默干脆就搬出了特定的交通法。
行人在马车道出事,马车主人负30%责任,行人在非机动车道遭遇车祸,马车主人负100%责任。
至于如何赔偿,那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如果行人本身没有买保险。
那么一条人命按照10万钱,也就是1000太平钱的价格进行赔偿。
而如果行人在马车道撞死了,那么马车主人只需要支付30%,也就是300太平钱的价格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