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县衙 (第2/5页)
“我们先停一百日,就付你一百两吧。”
她在船上封了一百两纹银,痛快买单。
“承惠一百两,请跟我来。”
守渡人接过六斤多重的银子,沉甸甸的提在手里,带着几人进入桃花渡边上的一间临水精舍。
精舍里面,还有一群书吏一般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到县衙六房了。
守渡人写了一张单据,注明日期、款项、船型,然后说道:
“请出示船契,在下也好具名登记船主、船籍。”
朱寅眼睛一眯,“船主就是我们,船籍是济宁。只是船籍在客栈失火焚毁。”
“哦?”守渡人咧嘴一笑,将毛笔轻轻放在笔山上,搓着手说道:
“没有船契,那如何登记船主姓名和船籍之地?”
“这艘船…很难停泊啊。”
朱寅暗自咬牙,“如何通融呢?”
此时他就像一个司机,找不到一个停车的地方,被停车场管理员刁难。
这艘中等沙船,造价也就几百两撑死。如此高额的停泊费,其实很不划算,还不如直接卖了。
可是它的价值,不是船的本身。
而是它的原主人已经行贿过了,每年打点上万两白银,是可以直接出海的船!
起码到明年六月之前,这艘船通过长江出海,通州卫所、狼山水师都不会拦截稽查。
也可以自由从大海进入长江。
要是放弃这艘船,损失不但很大,而且没法出海了。
就算你再次行贿,你人生地不熟,送礼打点都没有门路。
所以,朱寅不能放弃这艘船。
“如何通融?”对方没想到这孩子如此上道,这么懂事的主动提出来。
那就好办了。
他伸出一个巴掌,“再加五十两。黑船的风险,我就替小船主担着了。”
“你这船要是在县衙补充船契,可能不止五十两,说不定还要被百般盘问。”
“先说好,鄙人从不还价。五十两担着天大干系,多么?行,咱们就交易。不行,咱们交情在。小船长,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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