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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第2节 (第2/5页)

“妈妈,我好饿。”

“不许用手抓菜,偷菜吃啊,不礼貌,去把手洗了,妈妈抓些泡菜切,咱们就开饭了。”

杨秋瑾不用看天佑,就知道这小子说完这话后想干嘛,瞪他一眼,看他乖乖去院子右侧的水缸舀水洗手,她拿出一个小碗,到厨房背阳通风的窗户下,从一个大泡菜坛子里夹泡菜。

泡菜是西南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只是每家每户做得味道不同,口感就不一样。

杨秋瑾从小就会做饭,且做得一手好菜,一打开泡菜坛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酸辣味铺面而来,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

杨秋瑾从坛子里夹出几块昨天晚上泡的泡萝卜皮,另外又夹了一些泡青菜,泡红椒,嫩生姜,盖上盖子,拿到菜板上切成二指宽大小的块状,加一些白糖味精,舀一勺红彤彤的辣椒油,稍微凉拌,一份酸辣微甜的泡菜就做好了。

早饭是昨晚熬得红薯稀饭剩下的,杨秋瑾回锅热了一下,她和婆婆一人一大碗稀饭,天佑舀一小碗,端着菜在院子摆放的木桌上吃。

“又吃稀饭啊。”天佑洗完手,一看到稀饭就挎下小脸,“我不喜欢吃。”

“别人家里都没得吃,你还挑。快吃吧你。”杨秋瑾夹一块红彤彤的泡萝卜皮到他碗里,拿筷子头轻轻敲他一下脑袋:“别人家饱饭都吃不上,更别说拿精细米熬粥了,你知足吧。”

前几年闹饥、荒,先锋大队也饿死了人,这几年日子虽然好了不少,可每家每户还是过得紧巴巴。

不少人家大人小孩每顿都只能吃个六七分饱,一份稀粥那是稀得都能看见几颗米,哪像杨秋瑾熬得又浓又稠,米还用的是精米,只因粗米吃得割嗓子,她怕天佑跟婆婆难受。

杨秋瑾的观念里,可以不穿好,不用好,但一定要吃饱,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因此从小她就舍得吃。

嫁人后,陈胜青每月准时邮寄生活费,除去给婆婆的孝敬钱,每月剩下不少,杨秋瑾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捏着钱抠抠索索这里舍不得买,那里舍不得用。

她该买买,该吃吃,该喝喝,把她们娘三养得十分滋润,天佑就养成了挑食毛病,这不吃,那不吃。

这也是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嫉妒恨杨秋瑾的地方,大队多少人家连饱饭都吃不上,她家倒好,不但吃好的喝的,她家儿子还挑食!

挑食!听听,多么奢侈的一个词啊!

天佑不喜欢吃稀饭,只是单纯的觉得稀饭熬得黏黏糊糊的,吃着不得劲儿。

知子莫如母,杨秋瑾了解他,有得是法子治他,她再怎么舍得给孩子吃喝,也不会惯得他挑三拣四的毛病。

不喜欢吃稀饭,就在稀饭里加上他喜欢的甜甜的红薯块,稀饭吞不下去,再弄一份酸辣开胃,他特别喜欢的泡菜下饭,她就不信他吃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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