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庭审(二) (第3/5页)
听到主审法官Q他,邓方荣整理了一下心绪,开始站起来进行发言。
“法官阁下,辩方目前为止所提出的所有证据、论点,只是佐证了乔丽欣等人的霸凌行为。”
“不可否认,乔丽欣等人具有犯罪的嫌疑。”
“但还是无法切实证明当时在案发现场,被告处于何种情况之下。”
“我方的观点很明确,证据充分。”
“无论是凶器、还是被告本人所做的笔录,都承认了刺伤乔丽欣的事实。”
“因此,公诉方提请合议庭,依据事实,判处被告罪名成立。”
金胜心里暗叹一声,老姜果然很辣。
我就是盯着你没有实质性证据这一点来打。
你能奈我何?
这算是一招鲜,吃遍天吗?
主审法官在听完了邓方荣的陈述之后,看向了金胜。
“被告方,你可以进行陈述了。”
“好的”
金胜在心里早就已经打好了腹稿,没有证据又能怎么样?
你看我怎么表演就完了。
“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少女。”
“从小到大的经历中,甚至连跟人吵架、红脸的行为都基本上没有。”
“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绝路,根本不可能会伤人。”
“在一系列的证据中,全都证明了乔丽欣等四人,长期在学校对同学进行霸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包括但不仅限于我的当事人。”
“正如公诉方刚才提到的,警方所做的笔录。”
“我的当事人已经明确的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是在乔丽欣等人的殴打之下,才下意识的进行了反抗行为。”
“公诉人刚才所说的犯罪事实,到底是什么呢?”
“事实就是以乔丽欣为首的几个同学,在一整个学期中,经常性对你霸凌、以折磨你取乐,每每过几天就会抢你钱的人,还继续对你施暴?”
“难道我们听过的案例中,关于校园霸凌的这一块,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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