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哥结婚了,新娘竟是我自己? 第34节 (第2/5页)
几年前,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那时的他和闻修然是热恋期,吃个芒果都要对方切块,出去画画都是闻修然扛板子,桌子上的饭菜也全是自己喜欢吃的。就这样稀里糊涂胖了十几斤。
去医院体检时,他看着单子如被雷击,医生却笑眯眯地说:“你体重达标,没有超重,看你气色不错,能吃能喝,家里人肯定对你很好吧?”
沈言忘记当时自己回复了什么,闻修然当时好像在傻笑。
“我是独身主义,没有家庭,自己逍遥自在四十多年咯。”
沈言回过神,嘴角一勾,面上的微笑有些公式化:“只要有实力,结不结婚过的都会很好。老板知道哪里的租房比较便宜吗?我想找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玩几天。”
d市是E国的边陲小镇,人烟稀少,教育和医疗并不发达。当地居民多数是土著,alpha大多就赶牛放马,或者在附近的镇上找个工作,omega也就在家相夫教子。
总体来说是个城市化不太严重、大家都很佛系的地方。
按照沈言原本的性格,他应该会选择去E国首都或者是一线繁华城市卷生卷死,接着大展宏图。但他被闻修然吓怕了,加上自己已经有了基本的生活费,就忍痛拒绝了美院的录取,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到处是牛粪的地方躲着。
其实沈言也想过,是不是被闻修然养得有些犯懒,才想着躺平混日子。但倘若自己从小就有三千万,或许也不会这么努力挣钱了,只要不大手大脚,三千万足够过得很好。
想到这三千万的由来,沈言有些心虚地喝了口茶。
“这个地方就很好看啊,每年都有游客来。夏季刚过,漫山遍野都是绿的,雨后还可以采蘑菇,后面有一大片松树林,之前我还看到过黑背白肚的小松鼠。”
老板的话有些停不住,跟个销售一样介绍当地特色:“你看看那一窝小狗,就是我捡来的,每年都有牧民迁徙,留下一堆狗狗猫猫。我们这吃的东西也不错,本地产的肉和牛奶特别多,山上也有很多天然野菜,当地孩子都可健壮了。不过这边就是交通不发达,最近的集市也有百八十公里。要是没车,就得提前联系镇上的大巴,但人不够司机就不会发车。”
“我建议你不如直接买个房,这边房租可贵,但是房价便宜。我这个带院子和门面也才三十多,如果旅游赶上旺季,一晚就三千块钱,可贵咯。”
沈言不住地点点头,盘算着在哪里买个带院子的小房子,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养几只小羊小马什么的,自己还没有养过这些东西。
在这待个两三年,等闻修然不惦记自己了。他就去申请本国的硕士,再找个omega结婚,要个孩子。
可能因为在孤儿院长大,沈言觉得自己骨子里面还是有些恋家,他想要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自己出去挣钱养家,回家有老婆孩子热炕头。
反正不要有乱七八糟的麻烦事就好。
老板的花店生意一般,也就勉强够个水电和鲜花损耗。他遇到的多是C国和D国的旅客,和沈言不知疲倦地聊了半晌。后来看天色已晚,沈言所谓的“朋友”还没有来,便很大方地邀请沈言留宿。
大多数alpha和omega除了第一性别,还会有第二性别,就是男女之别。沈言第二性别是男性,老板是女性,他觉得这样反而对老板有点不太好,一开始本想推辞,想想自己也无处落脚,便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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