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马仕姐姐 第11节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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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忆的时候,顾西穗才发现,她是从那个时候喜欢上包的。因为可以避免当众呕吐,包便给了她体面和安全。
从此之后,她走到哪里都要背个包,七八岁的一个小小人,学着大人的样子,光有个书包还不够,手里还要再拎一个,虽然也不知道用来干嘛,但只要有了,她就不怕想吐的时候找不到地方了。
二十年过去后,她才发现给她安全感的不是包,而是她父母。她母亲给她示范了一个名牌包的正确用法,他父亲则说出了包的本质:不就是个包嘛!
红泥小火炉。
如果说那支葡萄酒让她想起了什么的话,那么大抵就是那些温馨的日子,有酒有火,有吵闹有玩笑,冬天的晚上他爸爸总是搓着手回来,让她妈妈烫一壶黄酒,放点姜丝、话梅,喝了暖和。
第14章 中国人其实只有一种宗教,既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也不是什么消费主义,而是好日子教。
中国人其实只有一种宗教,既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也不是什么消费主义,而是好日子教。
只不过是,大家穷太久了,不知道什么是好日子,资本主义恰好提供了一套成熟的生活方式,于是就都先拿来用了。
顾西穗想起她第一次逛商场,是广州的友谊百货,第一次看到那么漂亮的地方,那么多的服务人员,店里明亮而璀璨,空气种还有香香的味道……顾西穗紧张又惊讶,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紧紧拉着父母的手,唯恐自己会被人海淹没。
那也是她第一次乘坐扶手电梯,第一次通过旋转门,第一次看到柜台,第一次发现买东西原来可以不用讨价还价,为了几块钱大打出手……
高级这个词就这样以一种具象的画面在她面前展开,如同徐徐打开的画卷,又如同爱丽丝仙境一般,到处都是亮晶晶的、玲琅满目的、发着光的。
她是在广东沿海一座小城市长大的,那个地方叫阳江,既没有火车站也没有飞机场,到广州,要坐五六个小时的大巴。
对那时候顾西穗来说,去一趟省城跟朝圣似的,一年能去一次,她就可以从年初撑到年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力求做到最好,这样,父母才会带她去广州。
跟财大气粗的珠三角不一样,阳江其实是个挺穷的地方,连像样的产业都没有,人们就在日复一日的烈日之中望着大海默默绝望,根本想不到出路。
而顾西穗的父亲却抓住了时代赐给他机会,成为鼎鼎有名的顾老板,虽然,他只是个卖鲍鱼的。
曾几何时,鲍鱼在中国人心目中也是个奢侈品,都是旧港片造成的印象,吃鲍鱼,喝XO,戴劳力士……到处都是金灿灿的,充斥着粗糙的金钱气息。
顾老板的发家史很简单:顾西穗出生,为了养活老婆孩子,他只好到处去打工,知道香港工资高,就跑去香港做厨房学徒,后来又跟着师傅辗转去了北方。
那时候,海鲜大酒楼这五个字,可比什么米其林黑珍珠之类的奢华多了,改革开放初期,大部分人也都没见过海鲜,顾常顺做饭做得一般,脑瓜子倒是转得很快,见自己家乡到处都是的海鲜居然这么值钱,就带着辛辛苦苦攒的几万块钱回来,决定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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