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马仕姐姐 第59节 (第4/5页)
所谓的贤内助,在大部分时候都是顶梁柱。你猜男人为什么不肯离婚?单纯只是因为,他们自己才最清楚自己有多废物。
在刘灵跟朱之文结婚后的这十多年里,朱之文除了搵一份工,赚了点钱之外,对家庭的贡献近乎为零——而且,他赚的还没有刘灵多。
然而在律师行,他却极力证明这许多年来都是他在养家,刘灵的收入都花在“自己”身上了,哪怕他知道刘灵支付了绝大部分日常开支,却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否认刘灵的经济贡献。
看着桌子对面那张逐渐臃肿的脸,刘灵忽然想起他们刚到北京时,遭遇到的降维打击。那时候他们连公交车也不会坐,第一次见到地铁,杵在地铁口一动不动,被别人不耐烦地问:“你们俩到底要去哪儿啊?别站在这里行不行?”
那时候他们既不知道什么是Nike,也不知道什么是Starbucks,广告牌上最流行的slogan是: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寒假,为了省钱,都没有回家,第一次听说情人节,他在餐厅后厨做兼职,她在宿舍翻译赚钱,也不知道他听说了什么,大冬天的,从外面捡了一枝别人扔掉的玫瑰,捧着一个冰冷的玻璃杯一路狂奔,笨拙地在楼下叫她的名字,刘灵,刘灵。
等她裹着羽绒服下去,他才从怀里拿出那杯已经快化掉的小球,说:“哈根达斯!”
——是爱过的,的的确确是爱过的,她永远都不会否定。
但是。
但是。
多年后,朱之文面无表情地出示两个人的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只对律师说:“我可以把首付和你的月供还给她。”
他们俩那套房子还是2010年买的,彼时广告业的收入还算可观,IT行业才刚刚崛起,首付她出了60%,他只出了40%。
可那套房子,是刘灵一砖一瓦攒下来的。
她节约到什么程度呢?
刚到广东时,不习惯这里的气候,满脸都是痘,同事介绍了一款200多的面霜,她不舍得用,宁可去买十几块钱的药膏,想的是,多存200块,就能买一套更漂亮的窗帘;1000块,就能买一台好一点的洗衣机;10000块,就能多买一平米……
她为什么那么喜欢巴黎世家的机车包?只因为那是她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包。
那时候天涯社区还在,刘灵泡在网上,看到一众女星拎着机车包大步流星地走在路上,羡慕得快要疯了,找门店、找代购、找山寨……
当年那个包的mini款才8000左右,刘灵的年薪第一次超过十万,买个包,绰绰有余。
但她还是买了两百块的那款,连高仿都算不上,假得不能再假,她却背了至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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