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夫妻人生小记 第126节 (第4/5页)
袁东海这人做事说话确实很容易惹人诟病,他们能做这么久的朋友,完全是因为相识得太早,又有一层同学间和外地人在广州共同奋斗的交情。
林彩虹有点为难,这两人都是自己的朋友,本来他们合伙做生意,她还羡慕来着,现在是一点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了。而且,林彩虹没忍心告诉万云,其实在两个月前,袁胖子还尝试着想把钱投入到她这个农贸公司里,说要一起在番禺种菜,但因为林彩虹家里人实在太多,她的叔叔婶婶左一句右一句地反对,就是不愿意袁东海投钱进来,其实她本人也不想外人对自己的现状横插一脚,就拒绝了。
对于自己的拒绝,袁东海也没有大的反应,平时见到面该怎么相处还怎么相处,所以林彩虹觉得,胖子其实就是有枣没枣搂一把,他手上就那么点钱,看到林彩虹那儿有赚头,就想占一点,万云风风火火把门店张罗起来了,他又想占一点,两头都要。
这种习惯确实不好,林彩虹纠结了一会儿,还是选择没说,她也知道万云脾气好,甚少这样生气,而且自己在中间不论说什么,都有搬弄和拱火的嫌疑,甚至火上浇油,说不定两个朋友都会得罪,都会失去,这是她不愿意遇到的局面。
听着万云发完火,林彩虹才说:“要我帮忙留意一下他最近在干什么吗?”必要的话,她可以去跟胖子谈一谈,看看他到底在顾虑什么。
万云此时哪里还能听到袁东海的消息,立即撇嘴:“不要,管他呢!他不来,我自己也能撑起来!不够钱的话,大不了就找人借一点!”
骂完了袁东海,林彩虹又和万云说起另一件事:“阿云,你那边要开餐厅,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事?”万云问。
“我想把我妹妹彩霞委托给你。”林彩虹一开口,就说这么重磅的事情,“你那里肯定要请三两个员工的,就让她过去给你打工,你安排她做事,外面的餐馆给这样的工种开多少钱,你就给她开多少,”但姐姐始终疼妹妹,又加了一句,“不用多,但是也别少。”
请人是要请的,万云这阵子还为这事儿头疼。
“怎么要放到我这儿来?”万云疑惑,“她是你亲妹妹,跟着你不是更好吗?”
林彩虹在电话那头苦笑:“你可别提了,正因为是我亲妹妹,所以才要放到你那里去的。”
万云这才知道,林彩霞从老家出来后,一直跟着林彩虹,这两年彩虹把自己的小公司经营起来,妹妹就顺理成章给姐姐打工了。
老家的父母和林彩虹没了联系,可跟林彩霞还有联系的,听闻她开始在打工,每个月能拿到七十块钱的工资,立即就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每个月都给林彩霞发电报,甚至偶尔还会打电话,让她把钱寄回老家,说她是未出嫁的女儿,家里还有弟弟,在外头挣的所有钱都是自己家里的。
要不是叔叔婶婶两个强势阻拦,老家的父母甚至还要林彩虹给钱。
林彩霞也不过才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自小在乡下父母身边长大,对血亲之间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尽管在老家过得不如在广州好,可对父母淫威仍有恐惧,所以爹娘这么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还是学会了到邮局去往老家寄钱。
虽然林彩霞还留着点儿零花在手上,可林彩虹看不下去了,就想让林彩霞先离开自己这儿,不然的话,老家的父母每个月都要剥削她的劳动成果。
万云不解:“那你把她的钱收起来,不给她,不就好了吗?”
林彩虹又苦笑:“哪有这么简单!这是我妹妹,她和我叔婶一家都不亲,手里有点钱,还能约着附近的女孩子出去走走逛逛,要是手里没钱,她都不敢出门,我看到她傻兮兮的样子就心软,忍不住掏钱出去给她开心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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