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肤之花 第67节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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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在她既没有被他养成贪图享乐的废物,也不像他。
“那就做你想做的,大胆去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舒遥觉得自己心里生了一座火山,明庭靠近她、拥抱她、亲吻她时,她的心脏都咕嘟咕嘟往外冒着滚烫的岩浆,她今晚的“喷发”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来到最高点,岩浆冲得比天高,让她一颗心又烫又痛又痒的,好难受。
她咬了咬唇内壁的软肉,不想表露自己的情绪,却还是被明庭敏锐捕捉。
“咬自己不疼么?”他伸手轻轻捏住她下颌,垂首轻吻她的唇,“咬我。”
舒遥眨了眨眼,忍住了流泪的冲动,她张口咬住了他唇瓣,微微用力,又放开将他轻轻含住舔了舔。
她才舍不得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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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遥忙着学习,明庭的23岁生日也就潦草地过了,舒遥跟他保证,说等她拿到伯克利的offer就给他补过生日。
明庭其实不在乎,但舒遥要是不怕麻烦,他也乐见其成。
舒遥的面试比想象中顺利,除了是她平时勤学苦练以外,她日常与明庭的口语交流和在音乐创作上的碰撞也帮了她大忙。
其实明庭已经很多年没怎么碰过乐器了,他平时忙于事业,也很少会接触音乐,但他当年对英伦摇滚有过深入的研究,还有大量的演奏经验,所以舒遥每次缠着要他唱歌弹吉他时,他会自然而然地向她输出相应的知识和技巧,这在无形中影响了舒遥的喜好和个人风格,又成为她顺利通过面试的一大助力。
舒遥很喜欢自己边弹边唱的样子,因为明庭说,她穿白衬衫和百褶裙唱摇滚的样子很性感。
这是她第一次从明庭口中听到“性感”这个形容词。
她觉得这个词很奇妙,像是有很强的黏性,听他说的时候,她会不由自主朝他贴近,无比想要抱他,吻他,蹭他,最好是能一丝.不挂和他大做一场,痛与爱交织,一定是让她终身难忘的体验。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嗓音性感,她喜欢他噙着笑意说她性感的样子,他的眼眸柔软得像暖春的水,她朝那水中望呀望呀,就陷进去了。
那时候她就会觉得,哪怕只为他这双深情的眼,她也应该要鼓起勇气与他共同面对未来的风雨,而不是一味退缩。
接到offer的时候已经临近过年,舒遥和明庭都在港城。
他们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纯洁的兄妹,舒遥不想让家里人发现端倪,索性跑到外面住酒店,她还特地缠着明琛给她安排了一间套房,就跟他在同一层。
舒遥住酒店,自然不会让明庭也跟着住酒店,明庭被她赶回了集馥园,她说她要在外逍遥,不许明庭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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