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皮大衣 (第4/5页)
她目送他走开。五年前,他们相遇时,她只求无忧无虑。现在,她发现要保持无忧无虑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那不是活的东西。就在那个房间里——昨晚——我听到了什么声音,就上楼了。听我说,乔尼。”
他吻了她一下。“我最好现在就去劈柴。”
他根本没在听她说。他抄起一把木椅,砸向他们中间的桌面。椅子四分五裂。麦克斯开始哭喊,但乔尼不在乎。他两步并作一步地上了楼。她能听到他像个酩酊的醉鬼到处乱撞,穿着那双靴子,踱来,踱去。她不敢上楼去。过了一会儿,一切才安静下来。
“我们可以抱团取暖。”麦克斯说着,用胳膊搂住他,手伸到他的衬衫里面。
她在桌边坐了多久?一小时?一天?一周?一年?
“我喜欢二十一世纪的生活,”乔尼说,“还有,我喜欢暖气。”
傍晚低沉的微光很难照进厨房。她怎么都暖和不起来。
“这个住处六个月免租,没有后顾之忧。”她说,“我还以为你喜欢简单的生活呢?”
她需要穿戴好。然后,必须把信寄出去。
“我以为我们今年要去巴塞罗那过冬呢?”乔尼闷闷不乐,对老宅不以为然。他永远长不大,纵有俊美的脸庞和身材,但随着年纪增长,这种孩子气越来越不讨人喜欢了。是麦克斯在安排他们的生活。
她知道姐姐会来的,会生气,会不耐烦,但她会来的。母亲去世后,她们许诺过要永远相依为命,互帮互助。当时她十七岁,姐姐十九岁;母亲走得太早了。
寡妇老宅是一座令人顿生敬意的宅邸,孑然独立,两旁栽种了月桂树的车道将它与主宅隔开。石墙和长窗器宇不凡,但窗户朝北,冬天雾气弥漫,夏天阴凉忧郁。那位寡母理应是受人爱戴的,但这栋宅邸给人的印象却并非如此。
她的手伸向脖子。咬她的究竟是什么,是谁……思绪无疾而终。她很怕。现在她明白了一件事:死人比活人有优势——死人不会怕。
这座宅邸建于1920年前后,是专为一位寡妇建造的,因为她的儿子接管了世袭的主宅,需要给她安置一个住处。
她做好了出门的准备。牛仔裤、厚毛衣、保暖袜。她把头发绾到帽子下面,寻找她的棉服外套。不在屋里。她把它落在哪里了?花园里?没有。
他不是说过吗:如果门开着,敬请自便?
外面在下雨。她能怎么办呢?她的手里攥着那封信,接着,看到了裘皮大衣。她可以把大衣披在身上,披在车身上,骑车去村里。
园丁转身离去时,他的手机响了,让他分了心,麦克斯顺手把他的一串钥匙顺进了自己的口袋。等她上楼、打开几扇门锁后,会把它们还给他的。
她不想这么做。她想把大衣卷成一团,扔进火里去。
“你们的房间在底楼,”他说,“楼上只是些木材房、用人房,地板都烂了,所以别到处探险。”
她在门口,望着外面的雨,不依不饶,冷冷地下着。
园丁给他们带来了一把猎枪、一把斧头。有很多雉鸡可以打。生火的木头也很多,但他们得自己劈柴。“如果门开着,那就敬请自便。如果门锁着,那就让它锁着。”他不太乐意接待这对说来就来的不速之客,但他得了指令。毕竟,他们是客人。
自行车靠在门廊里。
“1970年以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园丁告诉他们,“老姑娘就是那年去世的。宅子里确实有锅炉,但早就锈了,你们只能尽量凑合啦。”
她又试着给姐姐打了一个电话,但还是转到了语音信箱。
出租车将他们送上车道时,麦克斯有一种感觉:这房子转过了身。也就是,它决定背离生活。
没什么选择。没有外套,要么不出门,不寄信;要不然,就穿那件裘皮大衣。她把信塞进了口袋。
就这样,乔尼和麦克斯搬进了寡妇老宅。
因为大衣又宽大又笨重,她骑得很慢,车道骑了一半时,她有一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她停下片刻,什么也没看到,但听到了轻轻的口哨声。
麦克斯的第六感没有让她失望。几秒钟后,她就得到了克拉什利庄园的一栋房子;一栋无人居住、破旧而寒冷的房子,但房子空着,建筑商要等到明年四月才会拆除它。租金多少?免费!宾利本可能被人偷走的。想象一下那是多大的损失!
她继续蹬车,拐出车道,骑上两边都是黑色金属围栏的窄路。快看到主屋时,大衣被自行车的链条卡住,把她甩了出去。她骂骂咧咧地爬起来,发现腿摔伤了。她使劲地拽动大衣,直到下摆撕裂,留下一片毛皮依然卡在链条里。自行车现在没用了。她只能步行。只要过了主屋,就有一条小路,能横穿树林,直通小村。想当年,那是给仆人们走的近路。她扶起自行车,把大衣裹在身上。她没有注意到,信从口袋里掉了出去——像是被一只手夹走了。
女友放松了后背。在寒冷的夜晚,有个裸身乔尼不算坏主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