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沸腾的水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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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ta!”Roger挥手走出张大小姐的门,他知道他不能把今天的对话告诉司徒,他心里有点紧张,他才意识到他是一个把闺密出卖给情人,又把情人出卖给闺密的双重间谍。“I am Mata Hari,and I am so fucked!”(我靠,我成了玛塔·哈利<sup><small id="filepos200153"><a href="#filepos207929">(1)</a></small></sup> 了!)他自己跟自己说。
“Pinky Swear!”张大小姐狠狠地拉了一下,说,“And you don't tell him mine either.”(拉钩!你也不许告诉他我的秘密。)
除了酒店问题,张大小姐和丁强的纽约之行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去哪里玩。张大小姐很难想象自己带丁强去大都会博物馆或者MoMA(现代艺术博物馆),如果去的话,她要给丁强当解说员,这有点累不说,也很煞风景,一下子把两个人之间的各种沟都体现出来了。张大小姐最不喜欢当导游,尤其是带着一帮不会英文的中国人在美国镀金,她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干过这种事情。带着一个中国铝业代表团去美国考察,到纽约去了MoMA,她还特意温习了一下MoMA的收藏,结果她一边解说,这二十几个厂长轮流打哈欠,有时候还想摸摸画,差点被MoMA保安给轰出去。那次,陪到一半张燕就撂挑子了,居然把二十几个铝厂老大都交给Roger去带了。Roger那时候正缺钱,兴高采烈地带着这二十几个中国厂长在纽约看西洋景,其中包括纽约一年一度的同性恋游行。事后,这些厂长跟张大小姐说Roger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而Roger说厂长们很喜欢同性恋大游行,有一个厂长个子矮,居然爬到树上看游行。从此以后,张大小姐发誓她不带团了。
“Pinky Swear!”(拉钩!)Roger伸出一个小手指头,要跟张大小姐拉钩。
丁强不是厂长,但是张大小姐还是要找她不用扮演导游的地方,她努力找她自己也没去过的纽约,比如自由女神像、康尼岛(Coney Island)游乐园,就是纽约的欢乐谷。出乎张大小姐预料的是,丁强说要多在SOHO逛逛。张燕觉得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No,nobody knows.Your secret is safe with me.”(不是的,没人知道,你的秘密很安全。)张大小姐安慰Roger说。
周一是Roger和司徒约会的日子,他们不住在一起,一周也就这么一回,而且每次做的事情都一样。当全北京的白领都在开例会的时候,司徒和Roger却在新源里逛菜市场。这是他俩最大的共同点——不仅都是吃货,而且都很会做饭。每个周一早上十点两个人就约在新源里菜市场,进去之后先各买一个油酥火烧,一边吃一边买菜。他们非常认可48号摊位的牛羊肉,真好,司徒喜欢烤羊肩,Roger喜欢牛肋间肉,还有各种他们喜欢的蔬菜,秋葵、球芽甘蓝。有一次他们还找到了朝鲜蓟,两人高兴坏了!这天该司徒做饭,他决定做龙虾,两个人买了龙虾、牛排,就回到Roger新城国际的公寓里去了。
Roger很惊奇张大小姐一下子就猜中了:“Does everyone know?”(大家都知道吗?)
Roger的公寓谁去谁说赞,像一个宫殿一样,他运用颜色的本领只能说是天赋,学是学不会的。另外就是他可以把潘家园和小商品市场的破烂儿变成艺术品,司徒不止一次夸Roger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司徒。”张大小姐马上猜到是司徒二亮,那天在孟主编的后台撞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俩又好上了。
这天他们拎着十几个塑料袋的食物,进门的时候,两个人争吵得火热要不要用那种带两个轱辘的拖拉袋去买菜。司徒说太像街道里的大妈,坚决不用;Roger说那个小拉车太好用了,而且宜家的很漂亮;司徒说,如果Roger拉着那个车子他就不去跟他买菜了,除非那小车是路易威登的;Roger说司徒有名牌依赖症,他要给他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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