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惊恐偶遇 (第4/5页)
“少来!”党小明的不在乎刺激了张大小姐,她居然吼起来。
这事情让张燕妈妈百思不解,一个在中国传统教育下长大的中国姑娘怎么和一个外国男同性恋搞得火热。说老实话,张燕妈妈还担心她的宝贝闺女会不会染上艾滋病。为这个事情,母女俩没少吵架,张大小姐不敢相信她那个高级干部的妈,居然如此无知。美国人的政治正确似乎在张大小姐思想中还是很根深蒂固的,至今她对国人的各种政治不正确的表现很看不惯。这也是为什么Roger一直是弘扬公关的秘密武器,张大小姐从来不带创意总监参加比稿,特别是和国企。为这事,Roger还有点不开心,觉得张大小姐把他的功劳吞了。这真的冤枉张大小姐,因为她的确是为了保护这个想穿着一身粉红色西装去见中海油老总的弘扬公关创意总监,嗯,Roger连指甲也染好了。但是最近几次奢侈品比稿张大小姐也没带Roger,这是她的自我保护行为,怕这些品牌挖走Roger。这点,张燕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也小有自责。
党小明为了缓和气氛,走过去抱张大小姐,被一把推开。这时候他很知趣地走开了。张大小姐一个人愣在那里,突然转身奔向卧室,党小明以为张大小姐要去翻他东西,有点不放心,就跟着走向卧室。谁知道张大小姐居然换了一身运动服,戴着耳塞,听着音乐,准备去跑步了。出来的时候狠狠地撞了党小明一下。
弘扬公关的创意,说实话,是业内非常好的。这是因为张大小姐有个秘密武器——弘扬的创意总监Roger Haris。Roger是张燕的大学同学,她的男闺密、蓝颜知己。大学时期的张大小姐是一朵壁花,当同学们谈恋爱下酒吧的时候,她一个人在图书馆里做功课。张大小姐上的文理学院在东海岸一个颓废的工业城市,这所私立学院的奢华校园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有一次,张大小姐半夜从图书馆回宿舍,听见树林里有人在呻吟,跑过去发现一个穿着女装的学生躺在草地上,满脸是血,腿也明显被打断了,一根粗木棍茬子还扎在小腿上。张大小姐搀着“她”去了学校医务室。第二天早上,张大小姐才知道那不是一个女生,而是一个男士,叫Roger。这以后,Roger和张大小姐成了好朋友。Roger告诉张大小姐,他从三岁开始就喜欢穿裙子,但是他父亲是个美国军人,根本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所以他就一直跟着他的姥姥住。Roger到了学校以后,偶尔喜欢穿着裙子去小镇的酒吧喝酒,因为他穿上裙子是一个很迷人的姑娘,酒吧里的男人会跟他搭讪。当然,Roger很享受这种小骗局,可是那天晚上,那个男人发现Roger是个男生,恼羞成怒外加上摄入很多酒精,就把Roger往死里打了一顿。校医说如果张大小姐没及时把他送过来,说不定他那条腿就瘸了。
北京天儿好的时候,朝阳公园跑步的人还真不少。据说是哪位领导去了纽约,觉得中央公园太好了,回来以后,北京就有了朝阳公园。和中央公园一样,围着朝阳公园的都是北京最贵的住宅楼。而东山墅是离朝阳公园最近的别墅了。张大小姐的私人教练跟她说,跑步能让人脑袋清醒,血液循环起来,供氧足了,事情就能想清楚了。
公司成立的第一年,也是张大小姐回国后的第二年,如果客户用很委婉的方式提醒她她妈妈的重要性,她还是有一点不舒服的。上大学的时候,她最爱的布鲁诺教授曾经教导她:一个年轻人如果没有改变世界的理想,可能就是没有良心的年轻人。那时候,张大小姐的理想是去当调查记者,她要用自己的笔去揭露这个世界对弱者的不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这种想法被她妈妈笑话了,她说这美国教授没告诉你下半句话:一个人如果到三十岁还认为能改变世界,那这个人肯定没脑子。张大小姐很生气,觉得母亲就是不支持她的理想。
张大小姐围着湖跑到第三圈就把事情想清楚了,她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她比谁都清楚,对这个老公,她从来没有特别动情,怎么会突然吃醋呢?何况自己似乎最近也不是很乖。党小明最大的好处是永远会原谅她,也许因为他很多事情靠这个家庭,具体说靠她妈妈,所以他不敢乱来的。以前每次吵架之后,党小明都会当作没发生一样,而到了Date Night,他会买一份比一般更贵一点的礼物。
刚开始,张大小姐有点不习惯。在美国的大学里,她那些左翼知识分子教授向她灌输了很多反对权威的思想。她是新闻系毕业的,曾几何时,坚信自己的事业是调查记者,专门曝光事情的真相,把坏人揪出来。她知道她妈妈就是教授说的权威的象征,她也想过,如果不想和母亲作对,最好留在美国,和母亲保持距离,过自己的日子,靠自己养活自己。这个计划随着姜平事件彻底崩溃了,因为姜平一出事,张大小姐的精神世界就塌了。她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到妈妈的怀抱。“我没那么强大,”在回国的飞机上,她对自己说,“我也没必要那么强大。我只是一个小姑娘。”
“其实我这老公也挺不容易的。”张大小姐终于缓过来了。
这些都是圈里人关于张大小姐的传说。
“张燕、张燕!”张大小姐似乎听见有人叫她,她没理睬,一直到丁强跑到她跟前说,“你跑得还挺快的!”
据说竞争对手感叹了一句“我靠”,直接抱着提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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