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8章 不同的解读 (第2/5页)
凌锦华个人拥有的财产,其实非常非常少。
他现在住的老宅,产权并不属于他本人,而是属于国家。
凌家老宅虽然被冠以凌家财产的称号,但所有权并不是凌家人的。
也就是说,现在的凌锦华对凌家老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凌锦华死后,理论上凌家老宅是要收归国有的。
不只凌家老宅,杨家、方家及陈家的老宅都是一样的性质。
只不过,产权不属于他们的这些老宅,却是可以继承的。
使用权的继承。
就比如方家、陈家和杨家那几个与凌锦华同辈的人死后,方向、陈如、杨远山这几个儿子继承了他们的使用权。没有人对此持反对态度,大家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凌锦华因为活的长,因此老宅一直是他住着,没有传给凌明瑞。
如果他早死,那居住权也就归凌明瑞了。
如果不出意外,几大家族都可以这样把老宅传下去。
燕京这样的老宅很多,很多有身份地位的人都有这样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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