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尘渡我 第94节 (第2/5页)
一见原告身边站着个女子,加之贺兰卿又是个风流的人,不少人都猜测这次案子和风月相关。于是大家更加兴奋。
云轻几人也抱着胳膊在一旁看戏。浮雪摸出一把炒花生,一颗一颗地往嘴里抛着。
这会儿,贺兰卿恶狠狠地看着良宵,说道:“赶紧给我解蛊,否则我就——”
良宵挑眉:“就怎么样,杀了我?”
杀是不能杀的。
贺兰卿说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良宵不屑地嗤笑,缓缓地,从袖中掏出一把匕首。这一下把众人都吓了一跳,县令在上首重重一拍惊堂木:
“大胆!公堂之上,竟然敢舞刀弄枪的,来人,把她匕首夺了!”
几个衙役便要上前,然而良宵猛地拔出匕首,往自己颈间一送,刀刃抵着细长的脖子,“都别过来!”
衙役们脚步顿住,看向堂上的县令。
这县令姓常,约莫四十多岁,两道杂乱的眉毛,一双狐狸眼里透着精光,鼻子底下两撇稀疏的八字须。
常县令见良宵这样,一阵莫名其妙,“你又不是原告,你只是个证人,你这是何必!把刀放下!”
“大人,不必管我,你请继续,”良宵说道,看了眼贺兰卿,“贺兰公子,希望你今天在公堂之上说的话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虚言,咱们俩都别活了。我说到做到。”
“你……!”贺兰卿脸色铁青,气得脸上肌肉微微抽搐。
县令又拍了一下惊堂木,重新问了一遍:“堂下所跪何人,所告何事?”
“小人陈逢春,状告妹夫贺兰卿打死我妹妹陈锦书!”
这一句话引得后面围观的百姓一阵骚动。豁,原来不是风月之事,竟是人命官司!
大家便讨论起陈锦书,确实死的时候太年轻了,当时便有不少人惋惜,却没料到,竟是被打死的?这贺兰卿怎么如此狠毒,竟然活活打死发妻?会不会是诬告?
陈逢春双手捧上状书,有个衙役接过来,转呈给县令。
常县令快速扫了几眼状书,习惯性地抬起手指抹了下八字须。按照惯例,他该询问一下,于是他放下状书,随口问道:“贺兰卿,你可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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