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4/5页)
他搞砸了,但不只是因为聊起了雪莉。这只是导火索,是海面上浮起的鲨鱼鳍。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都住在破旧的公寓里,看不到未来,坐在同样没有前景的办公室里。当然还有他的家人,因为他的事业滑坡而离开的前妻、孩子还有那栋房子。他们虽然分开住,但依然是家人,依然需要他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就算路易莎此时没有什么怨言,迟早也会开始感到厌烦。她会不开心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虽然这不是他的错,但归根究底还是他的错。
“你是说,”基里尔狡黠地说道,“如果他们发现你搞砸了一次跟踪任务。”
明离开办公室时已经很晚了。因为工作干得不情不愿,所以不得不留下来加班。下午五点时他关掉了手机,所以如果路易莎打了电话就只能留言。七点时他打开手机,但里面什么都没有。他摇了摇头,这是他应得的。他们进展得太顺利了,他甚至没发现自己搞砸了。但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毕竟他刚毁了自己的事业就回家呼呼大睡,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是怎么回事。他成了所有人的笑柄,因为他们知道就算自己搞砸了,也不可能像明一样毫无察觉,不需要通过国民级的广播节目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明说:“但我还是找到了你们住的地方。”
* * *
“现在你知道爱管闲事的能源部员工会有什么下场了。”
“希望你疫苗都打全了。”兰姆说,“因为你要去格罗斯特郡了。”
他们再次大笑起来,皮奥特把杯子倒满酒。
瑞弗说:“好吧,跳过。这个任务,是在哪儿?”
“敬任务成功。”
“我们可以直接跳过你重复我说过的话这部分吗?”
这个他赞同。敬真理。这是他知道的唯一一个俄语单词。
“任务?”
几人再次开怀大笑起来,又倒了一轮酒。
“我知道你觉得我不靠谱。”兰姆说,“但我从不会在交代完全部信息之前派特工去执行任务。”
他们在顶层,这是一间独立公寓,有厨房,还有另外两间屋子。厨房很干净,但窗户上沾着城市的尘垢。冰箱是满的,里面不只有伏特加,还有果汁、蔬菜以及装在纸袋里的熟食。他们两个显然习惯了在路上的生活,而且知道怎么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照顾自己,不用每天点外卖。明觉得他再喝一杯就会忘记自己家住在哪儿,更别提骑着自行车回去了。他可不想在路上被公交车撞死。
“我还是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在聊这些?”
突然从哪里传来了响声,前门打开又关上,有一个没见过的人走进了房间。明转头去看,但那个人已经消失在了走廊里。
两人手里拿着咖啡,继续向前。
皮奥特说:“待会儿回来。”然后起身离开了厨房。
“他要和我一样的。”瑞弗说。
基里尔倒了更多伏特加。
“既然你问了,那我要天使粉。”
“那是谁?”明问。
“也要馥芮白?”摊主问。
“没什么,就是个朋友。”
“一杯咖啡。”兰姆说。
“他为什么不加入我们?”
说到日常便饭,又到了瑞弗掏钱包的时候了。他们走到了一个咖啡摊前。“一杯馥芮白。”瑞弗说。
“不是那种朋友。”
“托尼·布莱尔成了和平大使。”兰姆指出,“和这比起来,其他的都只是日常便饭。”
“不爱喝酒?”明推测道。酒杯在面前诱惑着他,他刚才是不是做了一个决定?但面前的酒杯还是满的,这个时候离开有点不礼貌。于是他嘟囔着重复了一遍基里尔说的敬酒词,把伏特加灌进了嗓子。
“听起来有点……不太现实。”
皮奥特回来了,对着基里尔说了一堆辅音。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出什么事了吗?”他问。
瑞弗说:“无法追踪的毒药,死前留言。”
“没有,”基里尔说,“什么事都没有。”
“鲍在手机上留了一条信息,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那种神经质的感觉又回来了,仿佛从未远离。雪莉·丹德尔穿着一身黑衣,融进霍克斯顿的夜色中。但她还是觉得格格不入,好像每走一步脚下都会亮起霓虹灯。
“你觉得B先生和波波夫的传说有关?”
现在刚过十点,还不算深夜。
他们走过马路,兰姆说:“总之。波波夫可能是个稻草人,是个虚构人物。但迪基·鲍还是死了,而他是唯一一个声称见过波波夫的人。”
有一家她常去的酒吧,她在那里认识一个人。她不喜欢用“毒贩”这个说法,因为会让她觉得自己像一个瘾君子。毒瘾是一个问题,但她没有问题,这只是她的生活方式。她的事业已经完蛋了,但她不会让这件事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斯劳部门是个职业墓地,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她没想到坟头的土堆得那么高。她完成了兰姆的任务,而且做得很完美,兰姆却只是让她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她听过那么多斯劳部门的故事,知道自己能被派出去就已经是奇迹了。下等马来了又走,离职之前都只能待在马厩里。这次任务就像一次精心策划的残忍惩罚,给她看到一丝希望,然后立刻关上马厩的门。
“我好像明白你为什么一直没能结婚了。”瑞弗说。
兰姆可以去死了。他要想难为她,就会发现手里握着一把双刃剑。
兰姆站了起来,看向离他最近的树,好像突然开始感慨自然的伟大,然后抬起一只脚,放了一个屁。“这咖喱不错。”他说,“有时候这股气在肚子里转上大半年都出不来。”
酒吧人很多,吧台前围了整整三层人。无所谓,她没打算久留。一个熟悉的人举起手招呼她,但雪莉装作没看到,径直走向卫生间。卫生间在酒吧的另一端,污秽的走廊尽头挂着一面脏兮兮的镜子,墙上贴着诗歌之夜、本地乐队、金融街抗议游行,还有变性歌舞表演的海报。她没等多久,那个人很快就从吧台溜了过来,聊了十七个字之后雪莉就走了。身上少了三张纸钞,兜里多了一份令人安心的重量。
若没有一定的才华,可能会需要一整本小说才能讲清楚这个故事,但兰姆只用了一句话。
黑色的外套,黑色的长裤,她在夜色中几乎是隐形的,却感觉好像暴露在外。车窗反射着街灯,她想起了昨晚的那个孩子。她去数据锁偷资料的时候把他吓得半死。要恐吓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你只要相信自己是正确的。就算做不到这一点,你只要不在意手下的人变成什么样就行。转弯时,她觉得好像有人跟在后面。可能是酒吧里的某个人,一直面对着墙,回避她的眼神,不敢走上前来。管他的呢,雪莉有恋人,而且她从不在购物的地方跳舞。她这么想着,回过头去,但街道是空旷的,或者至少看起来没有人。只是被害妄想症。口袋里的那份重量会解决这个问题。
“被一个年轻姑娘杀了。”
她穿着一身黑衣,继续向前走去。
“所以克拉内后来到底怎么了?”
* * *
“嗯,是吧。”兰姆说,“克拉内觉得这很好笑。”
“亚历山大·波波夫。”凯瑟琳·斯坦迪什说道。
“而波波夫本应是那座小镇的幸存者,是吧?”瑞弗说,逐渐看清事态的全貌,“他们摧毁了自己的城镇,几年后为了复仇,又从灰烬中捏造出了一个虚构的怪物。”
兰姆沉思着看向她。“你是从哪儿听说这个名字的?”他问。
“克拉内以前总说,这一集里凝聚了整个间谍界的精髓。他们建了堡垒,担心我们会将其烧毁,于是自己先把它烧了,就为了确保我们无法得逞。”
她没有回答,让他自己琢磨。
阿莫斯·克拉内活跃的时候瑞弗还没出生,他也是局里的传奇人物,但名声不太好。因为他相当于从偷猎者变成了守林人,或者从狐狸变成了鸡舍管理员。
“有的时候我会担心你去投敌。”
“这是克拉内最喜欢的故事之一。”兰姆说。
她斜眼瞪了他一眼,问:“摄政公园?”
如果这是笑话,结尾也太讽刺了。
“不,我是说英国政府通讯总部。你是在我的房间里安了监控吗,斯坦迪什?”
“完全笑不出来。”瑞弗说。
她说:“你要把瑞弗送去当卧底——”
“这样更高效。他们就能确保那个间谍再也无法行动,最好笑的当然是:根本没有间谍。”
“天哪,我早该猜到的。”他叹了一口气。
“人还住在那里,他们就——”
“但你明知道这是一个陷阱。”
“也有几个幸存者。”
“我几个小时之前刚告诉他这件事,难道他已经发了脸书状态?”
“连着整整三万居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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