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裴牧云 第172节 (第5/5页)
都是女娲对凡人的偏心害它沦落到今日这步田地!
那些凡人,骨子里全都是卑劣的墙头草,一见它受伤失势就纷纷投降叛主,投降的那些最为卑贱,背叛自立的那些倒还算是有些骨气,好歹还知道要想过好日子就必须跟天疏阁斗,然而它送出去那么多血珠子,也没见他们咬下天疏阁军几块肉,真是废物!
凡人这种东西,天生就是废物!
可女娲偏偏偏心这些废物。为什么?浑沌无法明白。天地之间,如果没有凡人的存在,只会更清静舒服。除了凡人自己和瞎了眼的女娲,还有什么东西会喜欢人类?没有,根本没有。
浑沌丝毫不在意输掉这场战争,凡人眼里生死存亡的战局于浑沌不过又一场儿戏。历经天庭众神的多次指使,浑沌早就把下凡挑拨战争的把戏玩得娴熟,就算九州蝼蚁全都死绝了,它也不会有任何感受。
然而,浑沌这一次的重大失误就在于它没有躲在幕后当黑手,而是亲自下了场。它可能要为这场无聊的搅乱九州的战争赔上自己的命!
浑沌岂能不恨?什么输赢什么百姓都是过眼云烟,它的命才是最最重要的!
只要它活着就还有翻盘的希望,哪怕它潜伏遁逃苟且偷生,也会是最后的赢家。
因为无论天疏阁把风云吹得有多厉害,那两个孽障又如何虚伪地说不想成仙不想当皇帝,呵!这种人,数千年来,浑沌可是见得多了!越是这种道貌岸然三辞三让的,心底都想当皇帝想成仙想得要命!凡人都是一个死德性,装什么高腔调!
所以,无论裴牧云解春风谁来当这个新皇帝,过个几十年一百年也必然是树倒猢狲散,各朝各代都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凡人王朝都一样短命,浑沌根本不用与风云争斗,只要等着王朝末期趁虚而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大赢特赢。
但它要是死在了这里,就什么都没了。
裴牧云和解春风已经走到了金殿之外。
浑沌咬牙切齿,假如它今日真要死在这龙椅上,但凡此刻体内还能挤出一丁点浊气,它都要将皇城外那些背叛主子的大太监、御林军还有看笑话的京城百姓统统杀光给自己陪葬!
越想越气的浑沌死死盯着踏入金殿的风云二人,发出刻骨的咆哮怒吼,恨不得立刻生吃了这两个最该死的蝼蚁。
裴牧云和解春风都是一愣,倒不是他们被困兽穷途末路的咆哮吓到,而是浑沌凶兽看上去实在是奇怪,不止是气色奄奄一息,它竟不知为何完全失去了色彩。
他们曾经见到过浑沌凶兽,记忆犹新,浑沌凶兽是类犬巨兽,浑身布满赤红暗焰,背有两对巨翅,翅羽赤红近墨,外皮是烧烬的炭白色,整个皮肤就像是烧裂的白炭,硬化皲裂,裂缝间赤红如血,恰如白炭下燃烧的炭烬。
而此刻他们眼前的浑沌凶兽,尽管仍然保留了所有这些外貌特征,但全身上下都再找不出一丝别的色彩,完全改由不同色度的黑白灰三色组成,连曾经布满全身的赤色暗焰都变成了暗灰火苗。
裴牧云这个来自现代的人的感受更为直观,他第一反应是浑沌就像是被图像编辑软件一键改成了灰度模式。
除此外,浑沌凶兽的虚弱也令风云侧目,它已经瘦到了尖嘴猴腮的地步,几乎饿没了类犬的特征,它阴骘地耸肩蜷坐在龙椅上的模样,乍看去更像是一只白头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