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第4/5页)
17岁少年卖肾案
当前除了有器官黑市,还出现了卵子黑市。涉案者非法组织从事人体卵子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瞄准高校女生,据说名校在读的女生,出售一颗卵子可获得数万元。但这种私下售卖卵子的行为对女性身体伤害极大,有很多女生因为卖卵导致卵巢破裂无法生育。
如果没有道德规则的约束,纯粹的功利主义必然导致强制对弱者的剥削,这本身也提醒我们没有什么自由是真正无关他人的。如果(成人之间的)器官捐赠、卖淫等行为遵循不受约束的自由主义,那么一定会导致权贵阶层对弱势民众毫不掩饰的剥削。1930年,意大利的一个富翁向一个年轻人购买了一只睾丸,并请外科医生为他做了移植手术,愤怒的民意导致器官移植法律的出台<sup><a id="noteref_3" href="#footnote_3">[3]</a></sup>。
有一名17岁少女卖卵甚至差点丧命。为了促进排卵,该女生打了7天左右的激素,手术一次性共取出21颗卵子,获得1万元的报酬。但由于过度的注射激素,结果使得该少女的卵巢从鸡蛋般大小增大到猪心那么大,受到身体内部的压迫不断出血。
因而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很多被告人很生气,觉得自己没有做坏事,反而在做好事。让穷人有钱,病人有供体,医生做手术拿钱,医院还赚钱了,甚至国家还可以收税,这简直是多方共赢。但是你会发现被告人的这种想法,是一种纯粹后果论的功利主义,但是这种功利主义无法解释这个罪名的正当性。这里最关键问题还是道德主义的禁止剥削原理。
但是收购者能够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吗?这涉及对器官的解释,卵巢属于器官无疑,但卵子只是卵巢所分泌的产物,将其解释为器官,就属于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的类推了。如果收购卵子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组织是指行为人实施领导、策划、控制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组织者往往以给器官捐献者支付报酬为诱饵,拉拢他人进行器官出卖,这种出卖行为得到了受害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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