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犯罪 (第2/5页)
按主客观相统一学说,第一在主观上对死亡结果是过失,客观上张三逃逸且对方死了,但逃逸不是指离开现场,逃逸是逃避法律追究,张三是在受害人死后逃避法律追究的,是死亡致人逃逸,而非逃逸致人死亡,所以只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第二档——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第一种加重情节,其刑罚幅度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李四开车把人撞了,误以为被害人已死,下车拨打110报警电话,但是自始至终没有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案发地离警察局有点远,警察花了2小时才赶到案发现场,被害人因在此期间无人救助死亡。在警察赶来之前,李四跑了,第二天下午4点李四投案自首。本案中李四对死亡结果是过失,客观上逃逸行为与死亡有因果关系,所以属于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有两种加重情节,其刑罚也加重。
另一个经典的案件是“我爸是李刚”的主角李启铭案。当时,李少爷驾驶着他的黑色迈腾去河北大学接女朋友,在校园内加速狂冲,撞倒了路上的两名女生,致一名女生重伤,另外一名女生被撞成轻伤。他撞人后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飙车,最后李少爷被保安拦下来,还透露给保安一个天大的秘密“我爸是李刚”。五分钟后,受重伤的女生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证实李刚是当地的公安局副局长。
撞人后逃逸,罪加一等
在这个案件中,李少爷自然有肇事行为,也有逃逸情节,但逃逸和死亡有因果关系吗?逃逸和死亡的因果流程是逃避法律追究使得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但在这个案件中,重伤的女生并没有被耽误救助时间,换言之即便李少爷送她去医院,也无济于事,所以法院认为逃逸与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最后认定李少爷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按照交通肇事罪的第二档刑罚量刑,判处李少爷6年有期徒刑。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本身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六种情形是: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没有牌照或者严重超载,以及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连环肇事案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不包括行为人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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