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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展示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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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1年出生在纽卡斯尔郊外一个以采煤业为主的工业村。我成长的那个年代,青年文化杂志和电视作品开始扎堆出现,铺天盖地,到处都是。那段时间,所有人都谈论着伦敦。想象一下,你走进自己村里一个破破烂烂的报刊店,随意翻阅《面孔》杂志和《i-D》杂志<a id="ch23-back" href="#ch23"><sup>(23)</sup></a>,然后观看第四频道<a id="ch24-back" href="#ch24"><sup>(24)</sup></a>,而这些杂志、电视的内容全都是关于伦敦的,似乎所有媒体都在向全国发送一个信号:离开你那糟透了的小村庄,来到这个美妙的媒体天堂吧,你的生活将会夜夜笙歌,美妙绝伦。

达伦·弗卢克

我们坐在他跟他伴侣一起开的一家画廊后面,这家画廊名叫“酒店”,位于白教堂<a id="ch25-back" href="#ch25"><sup>(25)</sup></a>附近。他们最开始是在自己的家里开画廊,后来把画廊迁移到贝思纳尔格林公寓楼下的店面;再后来,他们就搬到这里。画廊在举办展览,现在正好是中场休息时,他时不时把长头发从眼睛旁边拨开,环顾新漆好的墙面。

画廊老板

我故乡的村庄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慢慢消逝。我不想把话说得太满,但我的村子确实是从一个人们曾经认认真真地清扫门阶、平时不用锁门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失业率高达75%、房价跌得将近一文不值的村子。我记得我祖父在我很小的时候,曾把我带到一个矿井,对我说,我如果不努力学习,长大了就只能去挖矿。没有什么事比下矿更可怕了。可就在20世纪80年代,这一切都结束了。我猜,跟我背景相似的人,现在估计都在接线中心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工作吧。

我喜欢对外宣称我来自伦敦,但其实我不喜欢代表任何一个地区,也不想代表任何一群人。我希望每个人都能跟我这个怪人产生点联系,因为其实每个人都有点怪。我对人们来自哪里不感兴趣,对他们做的事情更感兴趣。

你如果是在一个小镇长大的,你很快就要想明白,你是那种想要留下来的人,还是想要离开的人。如果是后者,你就得想,我怎么才能离开呢?我不通乐器,也不太会踢足球。我从小就喜欢艺术,而我知道在很多别的地方,都有艺术。巴黎有艺术,纽约有艺术,伦敦也有艺术——这些地方就在我的脑海中一直切换。那里有吉恩·凯利<a id="ch26-back" href="#ch26"><sup>(26)</sup></a>,有乔治·格什温<a id="ch27-back" href="#ch27"><sup>(27)</sup></a>作品的原声带,人们欢声笑语,日日夜夜畅饮着免费的美酒,姑娘们美丽动人。那里是艺术的世界,而乡村没有艺术。

有时候,这种情况还会发展为街与街之间的对抗。我一个兄弟曾在别人的小区里打了人,还捅了人,后来就有人跑进我们的小区来捅人、打人。所以说,做了什么事都会循环。很多人容易被激怒。家人、密友,以及密友的家人……一旦出了事,这些关系里的人就会集体干出更加疯狂的事。这样的循环会连续上演好多年,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一样,虽然这个故事里一个女孩子都没有。

◇◆◇

在某种程度上,音乐确实让伦敦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比如有的说唱歌手会说,厉害啊,厉害,我那个地方很厉害的,你要是到我那个地方,在我的领地附近兜圈,说不定会被捅一刀,或者被打一枪。这种情况就像是个大型比赛,就看谁能说得最厉害,最能让自己那个地区出彩。有些人原本可能只是在听别人说唱,没打算自己说唱,但是有跟他来自同一地区的人出来说唱,那个出来说唱的人就代表了整个地区,于是同一个地区的人就都跟着他一起说唱。有的歌手出来唱关于他自己地区的事情,本来和我们这个地区相安无事,但因为他跟代表我们这个地区的歌手是竞争关系,所以我们就会和他起冲突。比如他唱完之后,本来是平平常常地走去见个女孩,穿过我们的领地,我们就会直接表现出对他的讨厌,只因为他是从另外一个地方来的,现在踏入了我们的领地。

你可以尽情带着势利的眼光来看待画廊生意。我们卖的东西不便宜,但是卖出的东西不多。我们不是在卖车,不是一下子卖了10万台这样的规模。我们可能卖来卖去就只卖出了一两件。我现在还是觉得这件事情很美妙——这些艺术品不一定漂亮,也没有实用价值,容易破碎,很难照看好,还可能要把窗户拆掉才能把它运进你的房子里,又或者根本没有办法在公寓里面展示,只能把它存放二十年,还要花很多钱来维护、管理……人们居然会如此钟爱一件艺术品,或者说,这不是钟爱,而是一种信念,人们相信这些艺术品会越来越值钱,或者相信它们能体现一种多元文化价值,又或者单纯相信它们是有用的。

这其实也跟你自己的生命发展轨迹相关。我是说,很多人后来就离开了自己原来生活的世界。我记得有个来自托特纳姆的伙计,曾经也很喜欢说唱。我有一次在一个新开的路易·威登店表演,他正好是那里的保安。我过去跟他聊天,他说,对啊,你知道的,那个谁谁进了监狱,还有那个谁谁也去蹲牢房了。没人想跟这种事情扯上关系,他很聪明,他不掺和了。他只想工作,好好生活。人们长大一些,就会开始发现,走歪路是走不长的。你最后会进牢房,或者受到严重的伤害,不然就是伤害你爱的人,导致恶性循环,不是么?但是很多时候,人们会在歪路上泥足深陷,很难抽身。

令人高兴的是,比起跟收藏家的关系,伦敦的画廊老板跟艺术家走得更近。谢天谢地,这个行业还没有被会计师揽走。我们有世界上最大的拍卖行,会计师们去那里就好。当画廊开放时,你会看到非常多的艺术家和学艺术的学生,收藏家就少见了,特别是在东伦敦的画廊。这里大部分画廊的情况就是这样,人们不会把画廊看作经营买卖的地方。这里的画廊都有一种学院的气质。这种感觉非常美妙:你要是走进“走近”画廊<a id="ch28-back" href="#ch28"><sup>(28)</sup></a>,或者莫林·佩利<a id="ch29-back" href="#ch29"><sup>(29)</sup></a>画廊、莎迪·科尔斯<a id="ch30-back" href="#ch30"><sup>(30)</sup></a>画廊,问那里的工作人员城里还有什么好看的展览,前台想都不用想,马上就会告诉你在街的另外一头有什么画正在展出,而你不该错过。这种事情在纽约是不可能发生的。假设你在纽约,进了一家糟糕透顶的画廊(它的旁边就是另外一家美妙绝伦的画廊),然后问画廊里的人,城里有什么好东西可以看呀?他们只会冷冷地看看你,说,去现代美术馆吧。他们绝不会推荐你去另外一家商业性画廊。我想这是因为,开画廊毕竟也是做生意吧,就好像股票经纪人不会告诉你,记得看看隔壁的美林证券啊,他们好像搞得很不错。这么说的人大概会被当场炒掉吧!在美国的画廊,你要是被人发现正在告诉一个潜在的买家去你们的竞争对手那里看展览,你应该会被吊打,再被大卸八块,然后被运到新泽西之类的鬼地方。

当然,有人喜欢夸耀自己来自哪里,喜欢强调他的邮编,或是他所在的街道和大院的名字。这让他们感到安全。人们对陌生人有距离感,喜欢指摘陌生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人们喜欢抱团,这样才会有安全感,这就是人性啊,不是吗?和别人聚在一起,会让你感到安全。归属于一个团体意味着,要是其他人知道你是这个团体的人,他们就知道你背后是有人的。或者更间接一点——比如你不一定知道我们是一个团体,只要知道我是这个地方来的,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如果听闻过关于这个地方的事情,比如在这个地方有人被枪杀过,或是有人在这里卖过毒品等等,这些就会加强你音乐的可信性。人们会希望能以自己的来处为傲。

我第一次去参观东伦敦的画廊时,我感觉伦敦的奢华极致尽在那里了。应该没有什么地方比得上那里了吧?我坐了好长时间的地铁才到那里,然后突然就恍惚了,我当时想,这是哪里?这是英国的一部分吗?我记得那时候去霍克斯顿广场的“蓝夜店”,霍克斯顿广场给我的感觉就像那句谚语说的:“越过这里,龙神俱现<a id="ch31-back" href="#ch31"><sup>(31)</sup></a>”——英吉利海峡应该就在街的另一头吧。我感觉自己正处于整个世界的边缘。但是现在,我的天,这些价值几百亿英镑的土地上都接入了免费无线网络,谁都可以来这里了。

我是这么做的。比如说有这么一首歌叫《主路》(Main Road)。在伦敦,“路”就是帮派的意思。比如,那些人会说,“我很上路”(I'm road.),就是很懂街头生存法则的意思。我会把生活里面的一些陈词滥调拿来改造一下。比如我会说,我是个“偷儿”,我会偷你的东西。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里,我只要看到刀就会马上飞奔逃走。我们的说唱跟现实完全相反,我们会想办法找到生活有趣的一面。不过确实啊,如果你看到一个人拿着刀,你可不想在他跟前晃啊,不是吗?把你的自我丢掉吧,诚实一点。大部分人都是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没人想跟毒品、卖淫或者暴力犯罪扯上关系。人们只想过两点一线式的平淡生活。我也是如此,我只不过是想把这些元素放进音乐里,作为一种幽默啦。

我们以前在贝思纳尔格林有一个画廊,但我们还想搬到大一些的地方去。那个画廊里的每个地方都被生活和工作切分成小小的单元,没有一处空地,吊在天花板上的灯已经凹进去了,丑陋不堪,地上铺着假地板,所有东西都不堪入目,完全不是我想要的画廊的样子。我本想要一个废弃的、有都市感的工业厂房,要感觉像是一个假都铎王朝<a id="ch32-back" href="#ch32"><sup>(32)</sup></a>时代的房子。可是最后我们找到了这里。

有一段时间,大家非常喜欢强调自己是从伦敦来的,伦敦有这个、伦敦有那个。人们开始夸耀这个事情,就像美国人那样。大家把伦敦这个元素加进说唱里面,表现得特别骄傲。格里姆音乐的风格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它似乎在表达:我们要走在前头,我们要让别人知道这是我们的风格。曼彻斯特和伯明翰的说唱歌手也很有技巧,但是格里姆音乐是从伦敦开始的。所以我们一直说伦敦、伦敦、伦敦、东伦敦、北伦敦、南伦敦。其实我知道东南西北都差不多,只是有的地方更差劲罢了。

我不知道这栋楼本来是用来做什么的。这整个区域本来都是做服装的,首先进来定居的是犹太人,后来慢慢有了很多亚洲人。我们是整条街上唯一的非穆斯林商店。邻居有时候会过来,他们看起来很友善,但我觉得他们一定认为我们都是疯子。他们会问一些有趣的问题,比如他们看到我们的卡车运来一个像人头一样的东西,上面还盖着一件老男人的夹克,就会问,真的会有人买这种东西吗?我说,是啊,有时候会的。然后他们看着我,好像我疯了。千万别告诉他们这些东西的价格。他们会觉得你在诈骗顾客。我们刚搬来时,有人跟我说,你这里可能会出问题,因为在你这里供应酒水。毕竟,我们就在伦敦最大的清真寺旁边。于是我就去找邻居,看看他们的宗教日历,有哪些日子是不允许有人在这条街上喝酒的,到那天我就跟来参观画廊的人说,不要把酒水带到街上去喝。这就跟你不会在意大利的教堂门口做一些很荒谬的事情是一样的道理——比如你不会在那里穿着比基尼晃来晃去,也不会在重要的宗教节日当街喝酒。这会让人不高兴的。不过,穆斯林朋友们不会进来看我们展览的东西。我楼上、楼下的邻居都没进来过。他们会来我的办公室跟我聊天,但是不会进去看展品。就跟我也不会去看他们的仓库一样,你明白吗?我不会去看他们在卖什么。不关我的事啊。

我自己花了好几年,才想到要寻找自己真正想说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喜欢漫画、动画和科幻小说之类的东西,所以我把这些东西都放进了歌词里……我不是在讲枪啊之类的东西,但我确实用了比较疯狂的比喻来表达拼命殴打别人之类的事情。这样很酷,人们通常会对这样的歌词和节奏印象深刻,但是这样的东西其实走不远。我找不到自己真正想表达的东西,可是别人有。比如,他们会表达他们过着艰难的生活之类的——我却没有这种感觉。我说唱,只是因为我想做很酷的事情。我这么想:我就是喜欢说唱,那为什么不全情投入呢?

我们搬来之后,有别的画廊看到,也开始加入。这真的是……现在我们经常看到穿着紧身牛仔裤的白人在这条街上散发地产销售传单。对于这个我还真是觉得抱歉,我觉得可能是我把这个街区搞乱了。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歌词里塞满俚语,但是里面没有什么内容。比如“明”(ming)这个词,是“厉害、很棒”的意思。大家会说,哦你很“明”啊,或者说你很“能”啊,之类的。但这种东西很快就会消逝,因为人们都想弄点新词来放进歌词里,但流行词一直在变啊变的。我认为很多俚语都是从牙买加语里抓来的,抓来之后大家再放一点刺激的东西进去改一改。不然就是抓一些很老的词,老到都没人在用的词,比如“有范儿”(Swag)。这个词本来是“赃物”的意思,就是说偷来的东西之类的。但是后来人们把这个词变成了“垃圾,废物”(crap)的意思。他们把词语的情境和意义完全改变了,用“坏”来表示好的东西。后来大家有了提升,开始把一些日常使用的词加进歌词里,发展为格里姆音乐(Grime)<a id="ch22-back" href="#ch22"><sup>(22)</sup></a>。它也是一种嘻哈音乐,但我们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不想让我们的音乐听起来跟美国人的一样。毫无疑问,格里姆音乐已经演变成一种英式说唱形式。我觉得我们的说唱要从头开始,这样它才能发展出自己的舞台,最终得到属于我们自己、听起来不会不舒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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