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抉择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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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塔桥边上的公寓的问题在于,里面连一间卧室都没有。就一间大客厅,而厨房也是开放空间,要用的时候就走到那个区域去,旁边还围了些长椅。那都算不得厨房,只是一个工作台,下面收着洗衣机。浴室就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隔间。这就是全部。我们一共三个人,就这样住了差不多一年。我们整天无所事事,就是笑啊笑,打打游戏。在那个年代,大部分乐队都认识一个能给他们搞到毒品的人,你去那个人家里转一圈,就能搞到一大包大麻或者致幻药。我的老天,那时候我们就嗑一大堆药,然后大笑,我们完全变成了夜行动物。这很有趣,因为乔和我小时候很喜欢看《囚徒:第H号牢房》<a id="ch8-back" href="#ch8"><sup>(8)</sup></a>,我们简直是为之着迷;现在我们住在顶层公寓,那部剧正好在重播。我记得是每天凌晨五点一刻开始重播,我们看一个小时,大概六点一刻才上床睡觉。那是我人生中最逍遥的一段时间,因为主唱收藏了难以计数的唱片和电影,这些东西大大开阔了我的眼界。那确实很棒。但同时,我还在为我那段恋情的消逝而心伤。这一大堆事情交杂在一起。所以,那既是一段让我飘飘欲仙的快乐时光,也是一段极度悲伤的日子。我到现在也拿不准该如何定义它。
“当然了,”尼克回答说,“问题是,伦敦有水晶宫这样的地方吗?没有啊。你去那个城市里找找,你肯定找不到的。”
除夕那天,我站在塔桥上往外看,然后想,明年,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呢?我早已对那种生活感到厌倦又悲观。这时,前面有个穿着大外套、嘴里叼着一根雪茄的男人转过来看看我们,操着一口浓重的纽约口音对我们说:“新年快乐!”我想,没有比这更超现实的事了吧。
“那里还有一支水晶宫队呢,”约翰又说,“如果你真要把球队都数一次的话。”
后来,跟我们住在一起的主唱认识了一个女孩,两天之后他跟我们说:“是这样,她要搬进来住。”我们见了她,感觉她不太好相处,再说,那是个一居室的房子。我和我妈就想:“糟了。”那时候,我妈已经在考文特花园的市场摊档找到一份工作,大概就是做些收集整理的活儿,我们的状况好了一点。我已16岁,但还是对工作和照顾自己这样的事情毫无概念。我基本上是在混时间,终日在伦敦乱逛。我哪里都去过——伦敦中心,从东南部到我们住的地方,我可以把这一整片的地形都画出来给你。我太习惯于行走在伦敦的土地上,日日夜夜,我像一个悲伤的小幽灵到处游荡——一个穿着超短裙、化着浓妆的小幽灵。
“他提都不想提。他恨死伦敦了。”角落里的电视播放着12点47分开始的桑德兰赛狗比赛。赛狗从门里冲出来,在屏幕上狂奔着。
我们最后搬出去了。我们在富勒姆有一个朋友,于是我们去她家打地铺睡了一阵子,后来又搬到卡姆登的一个地方,跟几个朋友住在一起。再后来我和我妈住到我们在纽卡斯尔就认识的一个男人那里,他在雷顿斯通的房子正好有一个空房间。我没有给家里带来任何收入,而我妈在冰冷的市场摊档打工,和我们一起住的这个男人也有点疯疯癫癫,额头上好像带着“我超有个性!”的记号。他表达自己个性的方式就是把客厅墙壁漆成荧光黄色,所以我们整个客厅的墙面都是这种颜色。我们长期处在抑郁状态,到了这时候,我们在心理上非常依赖大麻。对我们来说,吃饭都可以摆在第二位,我们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抽大麻,一直抽到睡前——这是唯一一件能让我们维持神志正常的事情(反正我们当时这么认为)。并且,在这时我已经跟塔桥的那位主唱很疏远了。他们的乐队发展得很好,还登上了《新音乐快递杂志》的封面;而我,却坐在雷顿斯通的一个荧光黄色的客厅里,连离开雷顿斯通这个鬼地方的交通卡都买不起,有时候因为买不起两天的大麻,跟我那烦人的室友还有我妈,抓狂一样地爬墙上——他们的状况也跟我差不多。那种状况真令人绝望,让我意识到我曾经拥有的生活和当下的生活之间的差异。没有朋友,没有收入,跟这个荧光黄色的房子之外的世界没有任何联接。这真可怕。
“什么也没发生。”尼克说。
山羊皮乐队的那张《狗·人·星》专辑,简直概括了我的伦敦生活。《科幻催眠曲》专辑的B面也是,里面很多歌词,还包括沉重的曲调、迷幻而忧伤的弦乐和嗓音,都把我们在伦敦的穷困潦倒的生活表达了出来。我是说,不只是歌词,音乐本身就击中人心。我相当享受这种痛苦的感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沉浸其中,可以好好哭一场,边走边听着最悲伤的音乐,满脑子想着我有多么难过。
“真是很糟糕的事。讲都不能讲的。”
我买了一双非常好看的、20世纪60年代风格的白色齐膝松糕皮靴。穿着很不舒服,穿上它们也并不能拯救我的生活,但我真的非常喜欢这双鞋,我会搭配白色的超短裙和黑色马球衫一起穿。我很喜欢20世纪60年代的那种风格。穿着这双鞋在伦敦一瘸一拐地走,弄出满脚水泡,我也在所不惜。我那个时候的形象,肯定是个奇怪的小妞。
“我们不必聊那些吧。”
在同一年的晚些时候——这真的很糟糕,这件事我很久以后才告诉别人——但是现在我可以大方地说出来,因为我长大了,也为别人做过很多好事,所以讲出来没关系了。是这样,有一天我走在牛津街上,那是平安夜,我穿着一双球鞋。我不知道我当时在干吗,应该是在牛津街上感受圣诞节的气氛吧。我跑着,这时候旁边有个人搬着一只装电视机的箱子。我记得自己不小心踩到冰,然后撞到他,接着就听到电视砸到地上并摔碎的声音。我就逃跑了,跑得飞快。我记得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回头呢,我是不是应该回去呢?不,我不想回去,我要一直跑。那一整个圣诞节,我都觉得不舒服,因为我觉得我把人家的电视机弄坏了。我把一个家庭的圣诞节毁了。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放下这件事,现在回想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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