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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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都柏林出生、长大,但乔伊斯成年后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意大利和法国度过。他经常要旅行到瑞士,治疗各种眼疾。也是在那个国家,他把自己的女儿露西亚带去让卡尔·荣格<sup>∗</sup>诊治她的精神分裂。但这位伟大的心理学家在读了《尤利西斯》之后,对分析乔伊斯本人更有兴趣;他认定这个小说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
乔伊斯最有名的小说叫《尤利西斯》,听上去是关于一个希腊神话英雄的故事,但事实上,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被戴绿帽的都柏林广告人一天的生活;这个人的名字叫利奥波德·布卢姆。(故事的结构大致参照荷马的《奥德赛》,那里面主人公的拉丁名字就叫尤利西斯)。这是有用意的。这本书要把寻常事写得不寻常——书名暗示即使在最平凡的一天,也藏着奇遇和历险。同时歌颂普通人——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写得流畅到有时候像音乐,甚至在描绘布卢姆和妻子摩莉在床上淘气时,也是这样:“he kissed the plump mellow yellow smellow melons of rump”<a id="jzyy_0_54" href="#jz_0_54"><sup>(1)</sup></a>,后面还有其他的。至于“smellow”是什么意思?说不好,但大致能猜出个仿佛。乔伊斯运用起语言来十分放肆,特别喜欢压头韵,玩文字游戏,用隐晦的典故。他接下来的那一本《芬尼根守灵夜》就玩脱了。大部分人都同意,这本书完全在说胡话,能从头读到尾的人寥寥无几。
<b>阿娜伊丝·宁</b>
有一次某位出版商去巴黎看詹姆斯·乔伊斯和他的妻子诺拉。聊着聊着,他低声对诺拉说:“你嫁给了一个伟大的人物。”听到这句话,诺拉回答:“要跟这个混账笨蛋生活的人又不是你!”其实,他们还是很恩爱的,夫妻一直做到作家去世,而只要分离就互相交换激情澎湃的书信(有些极度情色)。虽然诺拉有时候会辱骂乔伊斯,但她知道丈夫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自豪感是极为强烈的。
Anaïs Nin,1903—1977
<b>用法:</b>有一个形容词叫做“乔伊斯式的”,指的是在绵密、华丽的文字中,以及感官、欲望的世界里流连忘返的写作风格或性格特质。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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