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5/5页)
我不用擦克里斯特尔的手腕,皮肤上不会留下指纹,虽然很多愚蠢的电视节目都不知道这一点。需要擦的是我脱下橡胶手套以后——顺便说一下,现在我又戴上了——摸过的地方。于是我从浴室拿块布擦了衣柜内侧的门和衣柜的地板,此外我实在想不出还可能碰过什么,不过还是顺手抹了抹衣柜外侧的门把手,以策安全。
卧室有扇窗户——和任何普通的卧室一样,不过窗户上装了台空调,所以不可能很快打开。另外还有扇小窗户,虽说足够我钻过去,可不知哪个扫兴的家伙在上面装了一道铁栏杆,防止可恶的小偷爬进来。这下倒也防止了可恶的小偷钻出去,不过扫兴鬼当初可能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当然凶手也碰过那个把手,所以我可能是在擦他的指纹。不过话说回来,他当时或许戴了手套。
幸好有两道锁,而且我进门后又都重新锁上了。其实我可以干脆再拉上门闩,让门不能从外面打开,不过这种事我早就不干了,因为那样反而会让人知道里面有贼,最后招来一两名警察上门。我全身僵硬,心脏上升到离我的扁桃腺只有一两英寸的地方,身上各种除汗剂广告提醒过的点线面全部湿透。钥匙在锁里转动,弹簧拉开,有人说了些我听不清的话——对着另一个人或空气——然后另一把钥匙也进入了另一道锁。我不再僵硬,开始移动身体。
这与我无关。
然后我听到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
擦完后,我回到浴室把抹布挂回钩子上,然后回到卧室想再看一眼失意的淡彩画女士。我朝她抛了个媚眼,然后目光向下移,找我的公文包。
我在卧室里欣赏着一张淡彩人像画,上面那位年轻女子梳着高雅的发髻,穿着高雅的长裙,脖子上那块翡翠看来比我从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那里偷到的所有东西都要高级。画像看起来是十九世纪初的作品,那女人似乎是法国人,不过她有可能只是练就了让自己看起来有法国气质的本事。她的表情中有什么东西颇为引人注目。我想那是因为她多次遭受磨难——主要是男人造成的——随时会感到失望却只能认命,不过心中还是愤愤难平。此时我刚刚失去旧爱,又还没找到新欢,我用眼睛告诉她我可以让她的生命充满欢乐和满足,但她那对浅蓝色的眼睛看着我,我由此明白,她很确信我会跟其他男人一样始乱终弃。我想她或许是对的。
没有。
然后我又放下箱子,再度凝神细看这块领地,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比我年轻的人或许会说我是在感应磁场。我可能会对自己这样说,不过不会很大声。这么说吧,我待在了我不应该待的地方,而且又没人知道,我想延缓由此产生的那种甜丝丝的感觉。连克雷格都不知道我在这里。我告诉他我要过一两天才会过来,不过今晚是如此怡人,又是如此适合闯入民宅……
不管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是谁杀的,这人拿走了她的珠宝。
我七点五十七分打开谢尔德里克的第二道锁——悄悄推开门时我恰好注意了一下时间。九点十四分我合上公文包,扣上弹簧搭钩。我拎起箱子,感觉到重量的增加,心里颇为欣慰。我是以克拉而非盎司计算重量的。
<a href="#zhu1" id="zs1">[1]</a> 克朗代克河(Klondike),位于加拿大西北部,是育空河的支流。
于是我逗留下去。如果真的有心,我可以在二十分钟内效率奇高地翻遍谢尔德里克的住处。不过我是在慢慢利用这宝贵的时间。
<a href="#zhu2" id="zs2">[2]</a> 史密斯奶奶苹果(Granny Smith apple),美国著名的苹果品牌,得名于创立者玛丽·安·史密斯夫人。
问题的起因,当然,就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条: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小偷,手头的工作总会慢慢做,拖到限期才完工。我知道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待在外面的时间会很长,于是便打算花几个小时来搜刮她的财物。我一向知道小偷应该遵守流传已久的花花公子哲学——也就是进去、出来——可是从容运用手头的时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要是你匆忙行事,便有可能错失财物,说不定还会把犯罪证据留在现场。再说翻找他人物品还真是刺激十足,能够借此假装——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病态——进入那个人的生活。其中的刺激是小偷生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这点我承认,但就是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