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4/5页)
“克里斯特尔不会。她谁的话也不听。”
没有忙碌的一天,没有无聊的办公室;没有马提尼,因为准备上工前我连瓶塞的味道都不让自己闻一下。我寒酸的公寓里既没有微波炉,也没有速食晚餐,而且自从大都会队把西弗卖给别的队以后,我就不再看他们比赛了。我的公寓在上西区,离格拉梅西公园几英里之遥,我也没为超级亮皮公文包付出半分钱,那是几个月前我擅自拿走一位出门在外的绅士的钱币收藏时顺手牵羊得来的。我很确定这个公文包花了他很大一笔钱,而且上帝也知道,我拎着它踏着华尔兹步出门时,那里面可是塞满了钱币。
我把公文包拎进卧室,大致瞧了瞧:耳环、戒指、手镯、项链、胸针、坠子、手表、时尚珠宝、古董珠宝。不差的货色、挺好的货色都有,还有几样以我颇为专业的眼光看来还真是好极了。牙医除了收支票之外,还会收到一定数额的现金。这种事虽然好像难以置信,不过那些现金确实有一部分是会瞒过国税局的,有些则悄悄被转换成珠宝,而现在珠宝又有可能同样悄悄地被转换回现金。换回来的钱会比之前砸出去的少,原因是虽然同样身为顾客,收赃货的比起牙医可要谨慎多了。不过数额加起来还是挺惹眼——如果你考虑到那是无本生意,起初不过就是一堆烂牙和根管治疗罢了。
嗯,倒也不全是这样,亨丽埃塔小姐。
我找得非常仔细,不想错失任何东西。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表面上是把公寓整理得很干净,不过她抽屉的内部都难以见人,里面有些小饰品和珠子被迫与皱成一团的裤袜以及半满的化妆品瓶子做伴。
总的看来,我像是在无聊的办公室里忙完一天,然后跑到公园透透气的单身汉。也许我先前在哪儿喝过一杯马提尼提了提神。这会儿我是在温煦的九月傍晚透透气,准备待会儿快步回家,回到我那设备齐全的公寓,往微波炉里扔一份速食晚餐,喝上一两罐啤酒,然后在电视上观赏大都会队险胜客队。
所以我就好整以暇地慢慢来,我的手指越轻巧,公文包就越沉重。时间还很充裕。她七点一刻离开,恐怕直到半夜都回不来——假如她要在天亮前回家的话。照克雷格所说,她的标准行为模式是先在附近几家小酒吧喝上一两杯,再顺便找个地方吃饭,接下来几小时便奉献在认真饮酒外加更认真地勾搭男人上。当然有某些夜晚她会订好计划:高级餐厅的晚餐、约人看戏什么的,不过从她刚才出门的打扮来看,今天应该是要随性娱乐一晚。
“没有狗,”亨丽埃塔小姐正在说,“公园不允许狗进来,我实在太高兴了。城里就剩这个地方可以不用边走边看着脚底下的人行道了。狗真是讨人厌的动物,随处拉撒脏东西。猫就讲究多了,不是吗?倒也不是说我希望脚下就有一只。我一直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非把动物引到家里不可,我可连皮大衣都不想要。那种东西就应该留在林子里,待在它们该待的地方嘛。”我很确定亨丽埃塔小姐不会对陌生人这样讲话。不过陌生人就和狗一样,在格拉梅西公园里是找不到的。能在公园就表示我这个人正直可敬,表示我有高薪职业或者稳定收入,表示我是“我们”的一员,而非“他们”。我的衣服当然也是刻意挑选的,以强化这个形象。西装是深灰和浅灰格纹的热带毛纱料。衬衫是浅蓝色的,配上附有纽扣的中号领子。领带的底色是海军蓝,上面划过银色和天蓝色的条纹。我脚边的公文包是可可色的超级亮皮轻便款式,花了某人很大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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