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4/5页)
“我想过这一点,”我说,“但我仍然摸不透翁德东克的出发点是什么。他把我弄到这里来是要把某件事情栽赃在我头上,那如果不是谋杀他的罪名的话,会是什么呢?说我偷了那幅画吗?
“李维斯先生吧?请你检查那幅画。”
“也许凶手是利用这个机会。”丹妮丝说,“就像昨天下午有个脑筋动得快的贼趁火打劫,偷走了一幅画。”
他走过去看着画。“丙烯酸。”他同意道,“而且不是我们的。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现在——”
我吸了口气。“这我看得出来,”我继续说,“但事情不合理。因为设计我的人不是凶手而是被害人,这有什么道理?翁德东克为什么要晃进我的书店,讲一堆无稽之谈,把我骗到这里,让我把指纹留在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平坦表面,然后钻进另一个房间去让别人把他的头打扁?”
“把画从墙上拿下来看,李维斯先生。”
“他们的理由充分极了,”我说,“但我占了一项优势。我知道我没有杀人。此外,我还知道我被设计了。有人以屋主想替藏书估价的借口,把我引到这间公寓里来。我花了两小时查看他的藏书,算出一个数目,然后完工收费。这地方到处都是我的指纹,但有何不可呢?反正我又没做坏事,所以我不在乎咖啡桌上是不是有我的指纹,或者我是不是把真名告诉了门卫。但后来我清楚地意识到,我被邀请到这里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人知道我来过,以便把盗窃和凶杀的罪名安在我头上,也就是我偷了一幅画,并残忍地杀死了画的主人。”
他照做了,看到他脸上表情的变化真令人于心不忍,那样子就像他没收的抵押品竟然是一片沼泽地。“我的天哪。”他说。
“也许他们这么怀疑是有很好的理由的。”埃尔斯佩丝·佩德罗辛建议道。
“正是。”
“我会讲重点的。”我表示同意,“重点是一个叫作彼埃·蒙德里安的人画了一幅画,然后过了四十年,有两个人因这幅画被杀了。一个叫作戈登·翁德东克,他就在这间公寓里被杀;另外一个叫作埃德温·特恩奎斯特,死在格林尼治村的一家书店里。事实上那刚好就是我的书店,而我和蒙德里安似乎都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角。我在翁德东克被杀之前离开这间公寓,又在特恩奎斯特被杀之后走进我的书店,警方怀疑两件谋杀案都是我干的。”
“我们的撑架。”他说,“木头上面盖了我们的戳印。这幅画就挂在休利特里,每天有数以万计的人看着它,却从来没人注意到这是他妈的丙烯酸仿冒品。”他转过身愤怒地瞪着巴洛。“你这该死的下流胚。”他说,“你这肮脏低级的杀人凶手。你这他妈的骗子。”
“讲重点。”雷建议道。
“这是诡计。”巴洛抗议道,“这个小偷从假帽子里抓出假兔子来,就让你们这些蠢货惊叹不已。你是怎么了,李维斯?你看不出来你被他唬住了吗?”
我说:“我想你们都在好奇我为什么把你们都叫来这里,但你们其实并不好奇。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把你们找来。现在既然你们已经来了,我就——”
“我是被你唬了。”李维斯横眉冷目地说,“你这王八蛋。”
于是我就不再拖拖拉拉了。
李维斯朝巴洛走了一步,雷·基希曼突然站起来,一只手按住他手臂。“别激动。”他说。
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然后雷·基希曼——有时候我觉得他的存在就是专门为了削弱戏剧化时刻的紧张气氛——说:“别再拖拖拉拉了,伯尼。”
“等事情结束后,”巴洛说,“我要告你,罗登巴尔。我想任何法庭都会称这种行为是诽谤罪。”
观众群里另外还有四个男人。第一个人脸圆圆的、额头很高,看起来像电视广告里的小城银行家,很积极要借钱给你,让你整修你的家,使你家的房子成为你所在社区的一大资产。他叫巴内特·李维斯。第二个人留着胡须、穿着靴子、衣着寒酸,看起来像是会去找银行家贷款读大学的人,而且会被拒绝。他叫理查·雅各布。第三个人面无血色,皮肤和身上的西装一样灰。就我目力所及,他嘴唇薄得看不见,眉毛和睫毛都稀疏得仿佛没有一样,看起来像是现实生活中的银行家,这种人批准抵押的时候心里抱着最后能没收抵押品的希望。他叫奥维尔·韦德纳。第四个人是警察,穿着警察制服,带着一把用皮套包着的手枪、警棍、记事簿、手铐,还有其他那一大堆警察要佩戴的装备。他叫弗朗西斯·洛克兰,我碰巧知道他有一只脚缺了大脚趾,但不记得是左脚还是右脚了。
“这真是吓人啊,”我说,“对一个目前因两桩谋杀案被通缉的人来说。但是我会记住的。不过巴洛先生,你不会有机会跟我打官司的。你会在监狱里打造车牌。”
丹妮丝·拉斐尔森坐在离沃利两码的地方。她宽松的大裤子上沾了些颜料,方格衬衫的肘部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我觉得她看起来不错。显然沃利也觉得她看起来不错,而且从他们不停偷瞄对方的眼神看来,似乎彼此都有好感。嗯,为什么不呢?
“你什么证据都没有。”
爱德华多左边是另外一个年轻男人,也穿着西装,但脚上是一双新百伦730系列的球鞋,而不是爱德华多偏爱的那种简单的黑色皮鞋。我可以看见他一只鞋的正面和另一只鞋的鞋底,因为他坐在布面椅子上,用一张折叠椅架起了右腿。他当然是沃利·亨普希尔,我猜他的右膝盖终于成功地从敏感转为疼痛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