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4/5页)
所以我在塔夫旅馆用专门为此选择的姓名登记住宿,并且让一位侍者把我的两个大行李箱搬到房间。我在下午三点入住,第二天早上七点离开,而那时我已经比《圣经》里的基甸去过的房间还要多了。塔夫是一家规模庞大的旅馆,不可能偷袭每个房间,但是我尽了最大努力。我会走到门前轻轻敲门,等一会儿再敲一次,然后开门进去。搜寻旅馆房间花不了多少时间——房客待在里面的时间不够久,不会累积一大堆杂物——所以只要检查抽屉和衣橱,翻遍行李,然后翻寻衣橱里衣服的口袋就可以了。
它办得到吗?轻巧地跟在我身后,不让我发觉?
他们一检查完卧房,就在一楼展开了对我的搜寻,这时便轮到我占了上风——翻乱他们的卧室。我用和多年前几乎一样的方式,一扇门接一扇门地开,那时有个叫路易斯·刘易斯的家伙卖给了我一把万能钥匙,可以打开塔夫旅馆的每一扇门。我曾经考虑每回偷袭五六个房间,每次间隔一两个星期,但这是过去的想法,当时青春之火在我的血液里燃烧。我迫不及待。我想要立即的满足,一刻也不想等待。
不,我认为不会,我应该会注意到。
后来,当他们发现三张草地长椅上的尸体时,卡洛琳甚至不必假装也非常害怕。因为如果我不在拉斯伯恩的衣橱里,她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我就完全有可能会在其中一张草地长椅上。
我先前把门推开一条缝,或是我溜出去时,它也没办法进来。之后我就关上了门。
如果我事先想到的话,就会让衣橱的门大开着,他们不必越过门槛就能够知道房间里没人,看一两眼就会离开。但如果我关上了衣橱的门——拉斯伯恩的鞋子和这个举动或许有些关系——就足以引起利托费尔德的兴趣。卡洛琳以为我在衣橱里,所以让门关着。对我来说,我希望他们打开那该死的衣橱,然后满意地离开,以免有人动起要看看床底下的念头。
难道我非常不智地让门留了道缝吗?如果是这样,它就可以进来了。但是我回来时,门确实是关着的。它应该不会关门,更别说是用足够力量让门卡上、关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藏在床底下。或许是因为我不愿意和拉斯伯恩的鞋子分享一个密闭空间。更有可能的是我想起了这几年来躲藏过的衣橱,想着如果再玩一次这种老把戏是否会把运气用完。我先前已经到过拉斯伯恩的床底下一次,寻找那并不存在的夜壶,因此知道我挤得进去,而且很舒适。所以我就在那里了,而且感觉不赖。
为什么我要想这么多?步骤非常清楚。一、我离开房间,以为关上了门,但没有关紧。二、拉菲兹发现有门缝,跑进来。三、一股气流让门关上了,比我离开时关得还要妥当。四、我回来,发现门关着,以为我离开时就是这样。五、我进来,关上门,拉上门栓,接着不知所措地发现自己膝头有只猫。
卡洛琳倒是吓了一跳。她确定我在拉斯伯恩的房间里,因为我跟她说了我可能会在里面。他们很可能根本就不会搜寻这个房间,但是我告诉她,即使他们察看也不会发现我,因为我会藏在某个地方,可能在衣橱里。
我想有可能是这样,然而可能性不大。然后我记起了“排除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的老格言。这么做了之后,留下来的任何可能性——不论如何难以想象——都一定是真相。
看吧,根本就不用担心。你没有被愚弄。你已经知道在众人看到溪谷底下的假人时,他们还在找我。所以利托费尔德打开衣橱时,你的心头没有突然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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