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2/5页)
“坎德莫斯是星期二来我店里的。第二天夜里我非法进入民宅时,他则犯下了谋杀案。到了星期五下午,提格拉斯·雷斯莫里安就对我有了足够认识,知道要到我店里来用一把枪指着我。天哪,他甚至还知道我的中间名。”
“没有工具,那就得多跑几趟。”
“格林姆斯。”
“的确。”
“对。所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消息是如何走漏的?唯一知道我与此有关的只有坎德莫斯和赫伯曼,而赫伯曼已经死了。”
“真是聪明极了,”威克斯赞赏地说,“不过三更半夜要弄到轮椅很难,而且在一幢没有电梯的公寓的四楼,轮椅也没什么用处。”
“你是不是忘了那个女孩?”
“在我店里,”我很快地说道,“我什么也没做,但我同样必须把尸体弄走,于是我租了一辆轮椅。”
“伊洛娜。”
“哦?”
“当然。”
“事实上,”我说,“这种情形我碰上过一次。”
过了一会儿,我说:“我也想过,她可能不是偶然走进我的店里,否则也未免太巧了。可我们唯一做过的事情,就是看电影,而我们唯一谈过的,就是刚刚看过的电影的内容。如果她想陷害我,那真是花了太多时间。然后,等到我准备要为她赴汤蹈火,或至少会为她跳火圈的时候,她消失了。我不明白。”
“对,就是你。假设你发现自己跟一具尸体在一起,这又不像墙上的一块污渍,可以靠涂油漆遮住。你会怎么摆脱这具尸体?”
“的确令人费解,但安纳特鲁利亚人就是个令人费解的民族。”
“我?”
“显然是。”
“好,那他会怎么办?如果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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