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3/5页)
“就是这样。说来我真想跑两个来回哪,跑全整整二十六英里路。不过这样有可能过早达到巅峰状态,太冒险了。”
浴室的门仍旧锁着。我敲敲门,再敲敲紧临的墙壁。我轻拍开关板,摆弄了一下开关——那个客房或者浴室的灯都开不了的开关。
“轻而易举。”
我从口袋里抽出工具环,选了恰当的一把,将固定着开关板的两颗螺丝拧开。我拎起板子搁在一旁。这玩意儿只是道具,后头的墙内根本没有开关盒。开关本身就附在板上,跟着板子脱开,露出约四英寸高三英寸宽的长方形开口。我伸手进去轻拍这小隔间的后壁,手指沿着表面摸去。我戴了手套,所以花了比光着手去摸还要久的时间才辨别出我碰触的是一片瓷砖没上釉的那面。
“今天是我的每周长跑日,”他说,“我看从这儿跑到克洛斯特再跑回来应该能凑得上半个马拉松。而且回来的路大半都是下坡。”
这玩意儿是干吗用的?隐藏处?不太可能,因为开口处的内里没有隔板。不管藏什么东西进去,都会落到墙底拿不出来。
“沃利。”我说。
我向瓷砖稍稍施压。顶端有铰链拴住,我一按便往后退去,有一股浴缸里死人的味道。浴室的门很严实,封住了里面的气味,可我推开瓷砖时打破了封条,两天的腐化已经把他烘得熟透。我鼓足勇气,远远地把手伸出去,打开门锁。
“嗨,伯尼!真想不到,嗯?”
我逼着自己进去,拉开浴帘看看那个人,只是为了加强一下记忆。他跟我原先印象中的差不多,只是更刺鼻了。我还是看不出浴缸里有没有枪,而且我也还是没心情移动他的身体看分明。我将浴室门开着,走向主卧室,在那儿待了一会儿。接着我回到浴室,拉住门来回摇晃,目的不在于通风,而是要让那气味漫进公寓其他地方。没人愿意花大量时间来做这种事——我也不愿意。很快我便离开浴室,关好门,一手穿过秘密通道把门锁上。
汗珠凝结在我的眉毛上、积聚在我的腋下、弄湿了我运动衫的前襟。不过,目的恰恰在此,不是吗?我卷起袖子加入这场闹剧,完全是为了要流出大滴的汗珠,但并没有打算把自己逼上冠状动脉阻塞之类的结局。这会儿我可以降低一个层次,换回到原先的轻快步伐,等到最后那段——
我抽出手臂,将铰链拴着的瓷砖移回原位,再把道具开关板装回去,拧好螺丝钉。然后我再次走进主卧室,把我两个晚上以前小心翼翼归回原位的各种手表珠宝全掏出来。这次我将东西全部放进公文包。接着,我从哈伦·纽金特的衣柜里挑出一双擦得锃亮的鞋子——艾伦艾曼的黑色工作鞋。这双鞋穿在脚上比卢克的廉价便鞋——其实早先进入纽金特公寓后没多久我已经踢掉它们了——要舒服得多,而且也跟西装比较配。我把便鞋放进衣柜里鞋架上先前放工作鞋的位置。
一个健康而且还算活泼的年轻男子能让自己的身体堕落到何种程度,说来还真是超乎想象。而他的脑袋可以同时容纳两种水火不容的想法更是叫人大开眼界。就在我绕着公园气喘吁吁地跑着时,讶异地想到我曾经自虐到每天都会来这样一遍毫无意义又可怕至极的仪式。而且,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有一部分脑细胞竟然盘算起何不重操旧业回到那种可怕的循环里。我真的在对自己说:只是每天轻轻松松地跑上两三英里。比如说,一个星期三次吧。只要活动到冒汗,保持血液循环,加强心血管活力之类的程度。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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