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北宋当权臣 第361节 (第2/5页)
船上多少东西多少配件都登记的清清楚楚,有缺的坏的都由押送人员掏钱补上。
不管是怎麽坏的,也不管有没有理由,反正就是朝廷不能有损失。
规矩出来後故意损毁押送官物的情况少了很多,同样也为後面服役的人员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仓储本身就有自然损耗,押运货物也有被山贼水匪劫道的可能,以前这些损耗报上去朝廷不予追究,新规矩出来後所有的损耗都得他们自掏腰包补上,他们哪儿来那麽多钱?
不光白干还要倒贴钱,百姓没有怨气才怪。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活儿都没工钱,官府对负责特别难特别重要任务的衙役有奖赏,只要任务完成,奖赏还是挺丰厚的,只是再看看付出就会发现完全没有性价比,甚至拿了奖赏之後减去支出依旧是白干。
圆满完成任务都有被白嫖的可能,任务出问题没完成会是什麽下场可想而知。
服兵役可能一不小心把命丢在战场上,服差役可能一不小心把家底赔光,总结:最好哪个役都不要。
修改差役法不是老王先提出来的,最先有这个想法的是他们官家。
官家之前看到一封地方送上来的奏疏,说是偏远地方有个服役的百姓需要运送一项只有几文钱的货物需要步行千里到京城,一路上还要被各级官吏刁难,以至于离家一年多都没法返程。
别说官家大为震撼,这事儿放谁身上都得大为震撼。
几个极端例子不能当做常态,但也能看出差役对百姓的压榨,他们官家想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不愿意再继续这麽折腾人的役法,所以看到奏疏後立刻召集老王和其他新党成员开会看看这事儿要怎麽办。
苏景殊不清楚那次商量出了什麽结果,因为开会的时候他还在登州,甚至不知道朝廷有过这麽个探讨。
但是仔细想想,又好像能想出点相关的事情。
好像是刚开始推行青苗法的时候京城那边发了条役法相关的草稿,说是朝廷还没定下来到底怎麽搞,先颁布全国让各地基层官员都看看有没有别的意见。
州衙有许大人管着,他当时忙着上山下乡没怎麽注意这事儿,後来也没再见京城提起过役法相关的东西也就一直没想起来。
这些天差事落到他身上于是特意去查了一下,这才发现原来不是京城没再提起过,而是他们的讨论一直局限于朝堂之上根本没走出京城。
关于役法的调整从条例司成立就开始吵,一直吵到条例司原地解散都没吵出结果,动静倒是没有提起青苗法时那麽大,但却是一直都在吵从来没停过。
有建议扩大衙前役的服役范围让城里的百姓和乡村上等户一起服役的,有说官宦人家更容易接手也更擅长处理政务让官户跟着一起服衙役的,还有说让官户出钱给服役的乡村上等户发工资的,总之说什麽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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