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文学里的那个球 第71节 (第3/5页)
朱陶宁心里翻了个白眼,什么乱七八糟一大堆的理由,说白了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她对骆远这个人印象不算很差,反正比厉修诚好很多,因此她也没有生出什么阻止的想法,默认让骆远送她回去了。
正好,骆远送她回去,就会见到外貌上有了些许变化的朱卿月。
根据系统所说,在原本的玛丽苏世界里,男二喜欢朱卿月是源于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书说得好听,也就是见色起意罢了。她妈妈原来柔柔弱弱的样子,还有点笨,也确实容易生起人的保护欲。
可是现在,她妈妈虽说依旧很漂亮,但与之前的相比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之前是清冷纤细的漂亮,现在的漂亮,却是一点也激不起人的保护欲,反而是让男人看了就会皱眉,说出‘一个女人要肌肉干什么’的模样。
正好可以看一看,这个男二在看到并不柔弱无助的朱卿月,会不会依旧心动。
如果会,最起码证明骆远不是那种只看脸的肤浅角色。如果不会……那这个男二也可以从她妈的感情生活中踢出去了。
本来爱情这种东西就不是生活必需品,再加上朱卿月现在生意做得这么大,混得风生水起,就更没有必要非得找个男人在身边。
要留在身边的,那就一定是最好的。
一路上,骆远一直在找话题,跟朱陶宁闲聊。
实际上,他们两个人的交集并不深,可以说的话题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其实闲聊是很容易说错话的。
因为每个人的底线不同,可能他很喜欢的东西在她这里是禁忌,她的爱好在他那里又是不能谈的话题。
可是这一路上,骆远做到了说的每一句话都能让朱陶宁听进去,并且不反感。
骆远是个情商非常高的人。
这是朱陶宁得出的结论。
除此之外,她之前对骆远的猜测倒是更深的几分,这个男二没有那么简单。
回到家里,正好朱卿月也从外面回来了。
她已经习惯了干农活的强度,精神看着还好,没有疲惫得很夸张,但劳累一天,身上却免不了脏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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