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别人说两句就失恋岂不是白活这么久? (第4/5页)
声线成熟,每句话都拿腔拿调,又有点上海人的嘴唇吐字的琐碎。
而她二十七岁,拥有过一段糟糕的恋爱,算上少女时期暗恋过的对象,并不算感情匮乏。
最重要的是,之前老早演过林秋美的演员热情地帮隔壁买了咖啡,几个人还在隔壁开玩笑。
他的温柔和关切,大概是天赋异禀,像是见到椅子倒了会扶正一样,是他的惯性。
其中一个蓝色短发的女人站起身,骄傲又矜持地捋了把头发:“五十刷纪念,我要看看今天翻谁的牌子打赏。”
不是谁都天生喜欢做这种虚伪的演技派,至少她了解的秦宵一绝对不是这样。
走出门来时胡羞和她对上了眼睛。蓝色短发斜刘海,脸上紧绷绷地打了针,嘴角甭出了优越的刻薄,其他三个也跟出来,各自甩着头发走出了富贵脚步——大名鼎鼎的贵妇天团,被胡羞遇上了。
如果真的是演,这么小的年纪拥有这么多心机,得是多么阴暗的心理和多么想营造自己的人设。
意外的还不止于此。蓉城的铁门打开,走出来的是一身白西装的秦宵一,年轻、稚嫩、声音也像十七岁的孩子——新演员。
会从鬼屋把自己抱自己出来,是出于关切的本能;会送女孩回家,是因为时间太晚不够安全……
胡羞这才想起来,今天忘记了问演员排班表,她很有可能来了雪国列车却看不到秦宵一。
秦宵一在雨夜为自己撑伞,是看不下去女孩儿被淋湿;
四个贵妇站成一排堵在玩家前面,眼睛紧盯着秦宵一不放,看得年轻的男孩有些害羞,只问后面的玩家:“邀请函都带好了吗?各位跟我走。”
胡羞用力地摇了摇头。
不同风格的秦宵一完全不同。面前这位的五官更加精致贵气,鼻子有一点点驼峰,眉骨平直,额头和脸颊生得饱满,完全是民国时期刚留洋回来遇到战乱,有些招架不住的贵公子;而胡羞喜欢的秦宵一的优越感在五官和氛围,眼头唇角鼻尖都是锐角,冷艳、狡黠、又有一点神经质的脆弱,气质浑然天成。
平凡,多么精准概括追不到帅气男孩的词,一语道破天机。
看着眼前的贵公子,胡羞不得不自认倒霉,又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自己为了见一眼秦宵一买票数次,唯独忘了问排班的时光。
剧场真是擅长玩弄大众把心理,就像书店中成功学和情感鸡汤成为畅销书的原理一样,平凡的人需要使用心机才能得到他人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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