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章 (第2/5页)
这两个职位是不一样的,辞去的时候也是分别辞去的,首先是辞掉夏县县委副书记的职位,这个职位是上级党委任命的,也就是长兴市市委常委会上研究决定任命的。
那这个职位,走完流程以后,最后就是市委常委会就可以决定同意高维邦辞职。
但是夏县人民政府县长一职就不一样了,单纯的从理论上来说呢,这个和上级党委,也就是市委常委会都没有多大关系。
因为这个职位是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也就是说这个职位正常需要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罢免,但是这县人民代表大会呢,不是一直开的。
那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呢,是由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常委会代行权利,也就是说高维邦这个县长呢,正常应该是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
这也是伍一恒宣读关于高维邦辞职一事时,是把两个分开念的原因。
当然了,从理论上来说呢,是应该分开处理的,但实际上呢,还是需要市里同意的。
县里的四套班子,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市里的四套班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其实说白了,还是市委市政府说了算,或者准确的来说了,是当地最高的权利机关,也就是市委常委会说了算,只要是市委常委会上通过的任命就没有问题了。剩下的就是走流程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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