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请等等我 (第4/5页)
也许就是这样的一个动力,让我突然不想就这么放弃我们的生活,我突然不想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如果我不成我年轻的的时候,如果我现在不帮我我的至亲做点什么事情,那么我才真的害怕有一点我会后悔,也许就是在这样未知原因下,我拿出了那本之前已经前线的翻过的有关法律条纹的书,其实以前也不是什么都没看过的,毕竟对我而言,这也是一件很值得我重视的事情,我并不想向其他人一样就这么荒废过去,至少对我而言,我还是想能尽可能的把这件事情做好吧。
不过我这一次是很着重的看了一下有关离婚有关离婚的财产分割,我特别注意了很多事情,我还用笔将他们写在纸上特别是一些很重要的事情,其实对我而言一直都有一个很远大的梦想,我很想有一天我能够为那些没有你和经济能力的弱小的妇女做点事情,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他们坚实的后盾,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带哪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走出这些苦难,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看到她们对生活充满信心的样子,我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够为自己好好的活着,没有什么讨好别人的卑微,没有一直以来对于那些怒骂的唯唯诺诺。起码这几年我已经见够了这样的戏码。所以我必须一定要带母亲打这场官司,因为我真的不想以后我再这个地方,还要每天担心母亲在那片土地,在那个家有没有收到什么折磨,着不管是对母亲还是对于我而言,都是一件苦难,折磨人心的事情。
于是就是在这样情感的驱动下,我开始几下那些对我很重要的法律事项,我想也许以后的有一天对于我重新整理资料也会是一件很有益的事情呢?
直到以后我猜想也许其实就是这样的一个机遇吧,才让我开始对这么一件事情开始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才会让我的律师知识开始慢慢的变得丰富。
法律上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