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请等等我 (第5/5页)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怎么说呢,其实对于我而言,在结合那些发生在我家的故事,我看着那些写在我的本子上的各种条件和条例,我想了很久,也许如果我们真的要告我的父亲的话,就可以从家暴,或者说她和母亲的婚姻关系当中出现第三者这两者,也许这就是我和我母亲能够胜诉的最佳条件,但是现在问题就是我们要怎么做,我们以后的路又可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