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包税制、空印案 (第2/5页)
如此一番,收入的盈亏都由大商人负责,朝廷稳坐钓鱼台。
北宋朝廷尝到了其中甜头,又在之后继续推行年课税千贯以下的酒务、道店等商税,从而“让人定年额买扑,更不差官监管(《宋会要辑稿》六)”。
元灭宋,包税制也被继承下来,并且进一步发扬壮大,承包税种之多、范围之广、数额之大迅速超越了两宋。
早在元太宗(实际是蒙古帝国皇帝,元太宗是元朝建立后追封,没有年号)十年,蒙古人便学习两宋的包税制,在中国北方全面推广。
在当时,有包天下河泊、桥梁、渡口之税的,有包燕京酒税的,更有甚者,还想以100万两白银包天下之盐税的。
时任蒙古帝国中书令耶律楚材(砥柱中流折,藏舟半夜移)坚决反对,并奏请废除包税制。
他在奏折中干脆写道:“此皆奸人欺下罔上,为害甚大。”
只可惜,他的建议并没有引起窝阔台的重视,因为包税制确实是让蒙古缓解财政压力的最简单,也是最快捷的方式。
到了太宗十一年,一些不法官员干脆勾结回鹘商人进入中原,进一步承包了大量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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