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包税制、空印案 (第5/5页)
第一,空印账册盖的都是骑缝印,具体到每张纸上的印迹都不完整,与一纸一印并不同,即使流散了出去,也办不成什么事,何况这盖了章的白纸也很难轻易流散出去。
第二,钱粮这些账目数字,府必合省,省必合部,出入对错,最后都是户部说了算。而部、省之间的距离,往往能相隔数千里远,一旦出错,那一次往返差不多也要一年时间。提前准备空印,这也是权宜之计。
第三,朝廷要立法,必须要有明确的律令,而后根据律令来惩处枉法者。但是,本朝开国并没有针对空印的律例,朝廷以此来治罪,不能服众。
第四,朝廷培养一个合格的官员很难,能官至州府的官员,更是要耗费大把时间来培养,这些有丰富理政治民经验的官员,并非草菅可割而复生。
四条观点也的确是准备讲道理,可结果呢?
朱元璋大怒,郑士利被流放(因为只是个人上书),空印案牵连的官员不仅没被赦免,就连才放出去的兄长郑士元,也一起被连累流放。
从此,就能够看出大明对地方财政税权的任何更化,到底是有多么的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