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包税制、空印案 (第4/5页)
这在元朝就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惯例,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
可朱元璋发现了空印的做法后,对此非常厌恶,因为他觉得这会给地方贪污大开方便之门,而且还会将税权放还给地方,导致地方逐渐糜烂失控。
这场洪武大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是:主印官员(即掌握印把子的人)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
《明史·刑法志》记载:“时帝方盛怒……丞相御史莫敢谏……系死者数万人……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
方孝孺《叶郑传》说:“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
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国史概要》也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
史载,空印案爆发的当年,天象有所变化,朱元璋下诏求言,就有空印案的家属兄弟郑士利上书朝廷。
郑士利认为,朝廷要办空印大案,是害怕空印被有心人利用,欺上瞒下祸害地方,但这是不可能的。
郑士利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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