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对士绅的两把刀 (第2/5页)
到了清末民国,能有一百亩长江以南的田产的,那都算是中层地主了。
对,一百亩地就是中层地主,不是自耕农,也不是小地主。
至于户籍多寡,那就更简单了。
寻常百姓自耕农,家中丁口壮劳力顶多也就不过二三人(壮年父母、成年子女,老人小孩不算在内),一户加起来的丁口一般不超过十人上下。
听到这里的夏原吉差不多明白了:“林先生这是在有意逼迫士绅分家析产?”
“所以遗产税之后,紧跟着的便是分家税。”于谦点点头。
说得再简单些,就是伸头挨一刀,缩头也要挨一刀。
这也是几百年后的美国,专门针对富豪的两把快刀,一刀遗产税,一刀弃国税,两刀下去,还有惩罚税。
三税合一,没有富豪能把钱,完完整整从美国带走,从国税局的手中拿走。
林煜肯定不能效仿弃国税,那就退而求其次地去鼓动分家吧!
朱元璋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建立大明。
但本质上,明朝却还是不可避免,承袭了不少元朝的旧制陋习,其中一项就是元朝开始的蓄奴恶习。
哪怕朱元璋在《大明律》严厉禁止,官绅不得蓄奴,但就跟《大明律》不许官员纳妾一样,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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