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钟女士的委托 (第4/5页)
其辩解不是故意犯罪的理由,不能成立。
鉴于钟丽霞犯罪后能及时拨打120,对郑航进行救治,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
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对钟丽霞减轻处罚。
根据钟丽霞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还可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钟丽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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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之后,金胜也有点疑惑,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先别管检察署提起公诉的罪名是什么,至少结果还是好的。
毕竟事实上,已经造成了他人重伤昏迷。
就算适用“过失致人重伤”,最后的判决结果,跟眼下这个差距也并不大。
不值得再去折腾了。
但是人家有钱任性,那另当别论。
“钟女士,那现在是令妹,对法院的这个判罚结果不满意,需要提出上诉吗?”
“哎.....”
金胜看到坐在对面的钟女士,此时的脸上有点悲哀。
等了一会后,她才缓缓摇头说道:“郑航在这个判决下来后,没多久就不行了,医院抢救了好几次,还是没能活过来。”
“现在,是郑航的两个姐姐不肯,他们认为丽霞是有意杀了郑航,现在要求检察署重启调查。”
“给出的原因是两人结婚20多年了,我妹妹一直无所出,但是郑航在外面,有了另外一个家庭,甚至还有一个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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