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比尔的第四天 (第2/5页)
当时,父亲回到维克罗郡,在从前的老房子里安顿了下来。一直以来,他的弟弟都在经营农场,那是在基尔特根北面的凯尔沙伯格,作为休姆伍德庄园的管家,他算是继承了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父亲的父亲曾经担任的旧职。那是一座小小的村舍,依山而建,嵌在山坳里正好可以遮风避雨。我不知道,那座房子归根到底给了父亲怎样的庇护。不管怎么说吧,他进行了一次大扫除,刮掉潮腻腻的墙面,把房子里里外外粉刷了一遍,找人来翻修了屋顶,还请了个泥瓦匠把破破烂烂的牛棚和鸡舍修整得像模像样。他打算在自家的老宅子里安享退休生活——他们家族有七代人都是在那座房子里长大成人的,作为一个曾经地位显赫的警官,父亲希望保持自己的派头,出行有辆小马车,身边有一个女儿照料自己的饮食起居。我确信,这本身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在任何一个可以把自由先于未来赋予自己儿女的国家里都是如此,爱尔兰除外。但父亲还是仔仔细细地用石灰水粉刷墙壁,在窗台上摆放了新栽种的天竺葵,买来几只罗德岛红母鸡和矮脚公鸡,还有猪、小马和奶牛。莫德就要结婚了,我也一样,所以安妮留在他身边,洗洗涮涮、烧烤、拨火、擦亮家具。可怜的安妮由于患小儿麻痹症成了驼背,不可能嫁人,所以父亲十拿九稳能有个帮手。他还买了两条杰克拉西尔梗犬来吓跑老鼠。我和莫德住在汤森街的堂姐家,他们在那儿开了一家小卖铺,我们俩每隔两个星期就乘坐维克罗郡的大巴到乡下去。
亲爱的老凯尔沙伯格。那里是我的家乡,虽然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都柏林度过的。春天,山坡上冒出一大片白色的石楠花,有时候还没等到积雪融化,它们就在一个个雪堆上绽开上百万朵小花,看上去就像是又下了一场雪。安妮对自己把房子收拾得井井有条感到很得意:厨房里的石板光亮如新,和餐具柜上亮闪闪的盘子相映生辉,宽大的壁炉里燃烧着一堆通红的泥炭,壁炉的石缝里住着一只亲切友好的蟋蟀。早晨,盛接雨水的桶里溅起的水花扑打在你面露惊讶之色的脸上,狡猾的母鸡总是企图溜进屋里体验人类的生活,乐于帮忙的猪见什么吃什么,包括在“僻静处”获得的战利品——人可以在那儿安安静静地大便,完事儿之后用一片湿润润的阔叶草擦屁股,真是比任何纸张都好用。
我和莫德沿着长长的绿色小路朝山坡上走,两人都穿着最体面的外出服装,布袋里还塞有几件更适合在乡下穿的衣服——灰色的旧裙子,白底带蓝点的罩衫。在随便哪个爱尔兰农场上,总有一百种污垢粘在你身上怎么也去除不掉。几个男人弯腰弓背,在一片约莫有四分之一英亩的土地上一铁锨一铁锨地铲土,这块地太陡,也太贫瘠,不适合用犁头耕地。我们从旁边经过的时候,他们站起身,直起腰,看样子一定是在窃喜用不着非得跟我们打招呼,因为我们说到底也算是本地人。从他们嘴里吐出的话带着乡土味,听上去那么亲切和善。
“就是,就是,是那两个大美妞儿过来喽。”他们这么议论着——虽然莫德并不认为自己生得漂亮,但其实她真称得上是个大美人,一头浓密的黑发用一根平平常常的丝带束在脑后,没有什么时髦可言,却显得美丽动人。“你们要上山去看老父亲?是不是啊?上帝保佑你们。”
我们确实上了山。我们家的房子是基汀山上最靠后面的一座,在那一带,大自然对人类的温文尔雅失去了耐性,开始在山间恣意撒野,无拘无束,到处都是石楠花、溪流和沼泽。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正坐在自己的厨房里,身上穿着美国式样的衣服,灵魂包裹在自己这副美国人的躯体里,笔下的一切都已成了如烟往事,一切都早已画上句号,所有的人也都已被雨打风吹去,这是世间万物的普遍规律,那些弯腰劳作的男人,莫德,我父亲,那些享受天国之福的母鸡、小马和猪,还有那一整座神圣的小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我们还是年轻姑娘的那段日子,我们从来没有萌生过感恩的念头。现在我一个人坐着,一个老迈之人,一个历史遗迹,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心存感激的历史遗迹,为上天曾经赋予自己的一切感激涕零,如果不是为自己被命运夺去的一切而耿耿于怀的话,我这颗枯萎的心,向逝去的一切发出遥遥的召唤。我又一次回想起那奇妙的情形,每年春天,维克罗郡的大巴总会把一束束石楠花运到城里来,这样父亲就能在自家的壁炉架上摆放一些,当时我们住在都柏林城堡里,石楠花带给我们一缕家乡的情味,它们是一个象征,一首诗,一曲歌谣,我们这些小孩子总会用鼻子嗅啊嗅啊,使劲儿闻着花香,一个个欢天喜地,可听我说起的人往往不以为意。我还想起一些别的事情:开放在沟渠上的吊钟花,我们用大拇指和食指一捻就破,我印象中它还有个别名叫毛地黄,对心脏病人大有好处;黑刺李四月开花,灰白色;山楂花五月开放,呈现出一种不同的白色,白得更纯净;金雀花的花朵跟乌鸫的嘴一样金黄,也是在五月开花,香味很独特,极像是刚刚吸吮过母乳的婴儿嘴角留下的余香,我真是这么感觉。秃鼻乌鸦在凯尔沙伯格古老的大树上吵吵闹闹,这种坏脾气的鸟儿结成伴侣则是从一而终,如同虔诚的天主教教徒;鹪鹩在土堤上筑起一个个小小的王国;斑尾林鸽把一句话翻过来掉过去说个没完没了;每当维克罗郡附近的海面上起了风暴时,我们就会听见海鸥在风头浪尖上吵吵嚷嚷,喋喋不休;茂密的灌木丛里,獾趁着夜色在根茎中间拱来拱去,挑三拣四;狐狸让人又害怕又喜爱,这胆大包天的家伙一身火红,黑夜里从山上跑下来,检验我们的鸡舍够不够牢靠;还有夜莺,暴风雨频繁的春天,经常能看见毛脚燕和麻雀箭一般来回穿梭,恐怕就连上帝也难以把它们区分开吧。那时候,莫德和我的生活都还没有笼罩上一层阴郁和黯淡,她对自己在圣史蒂芬公园结识的那位艺术家非常满意,我对自己的退伍士兵也是一样感觉,我们俩走在路上丝毫也没有想到疲惫,疲惫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走到房子跟前,门口有一桶水可以猛灌上一气,灶台上炖着一锅肉,院子里的炉膛内正烤着香喷喷的面包,接下来可以喝杯茶解渴,茶是最棒的解渴饮料。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和太阳一道起床,开始干各种杂活儿,喂母鸡,挤牛奶,搅拌奶油,从倒挂金钟的花丛里收下大片大片的干花,有什么活儿就干什么活儿。要是父亲到山上的田地里去了,赶上有补锅匠顺着小路走过来,我们还得插上门闩,不放他们进院子,那些补锅匠头发蓬乱,什么都不管不顾,走到哪儿都扯着嗓子乱唱一气,其实,就连阳光也有自己的声音,难道不是吗?还有秃鼻乌鸦和鹪鹩呢,知更鸟唱着绝望的歌,父亲唱着《从前有个老女人住在鞋子里》,到了夜晚,壁炉里的泥炭送出绵绵无尽的暖意,透射出一种彻心彻骨的慈爱,我们都把腿伸过去取暖——像木棍一样细骨伶仃的女孩子的腿,看上去有几分滑稽,这种时刻,就是明知道会生冻疮我们也毫不在乎。我一直写啊,写啊,纸页散落在我的腿上,我就像摊开了一沓钞票,一堆做发财梦的人怎么也想不到的珍宝。
这样的日子才刚过去一天,父亲回到家,突然像变了个人,一脸阴郁。春天的黄昏,一转眼就会溜走,不过天色还算明亮,晶莹的雨丝落在院子里的泥粒灰岩上。他从半截门走进来的时候,高大的身躯在房间里投下一片阴影。他让莫德和安妮先出去,吩咐我在壁炉边的石头上坐下,又给自己拖过那把暗沉沉的旧椅子。他的脸像是因为恐惧而变得惨白。
“出大事儿了,”他说,“出大事儿了。刚才,我到基汀山的山坳里找那只该死的母羊,这不知好歹的东西,老是到处乱跑。我正在东找西找,有两个我不是很熟悉的人朝我走了过来。我一时半会儿还以为他们存心要害我,因为我知道他们俩是巴尔廷格拉斯军团的人。所以,你不免会猜想他们有可能企图谋害一个老警察。我敢说一定有人想谋害我,巴不得开枪把我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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