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4/5页)
佩珀先生很高兴地详细解释了为什么从来没有存在过一家英国沙龙。他说原因有三,并且都很重要。至于他自己,因为不想冒犯别人,有时不得不去参加聚会——比如说,他侄子前两天结婚的时候——他就走到房间的正中央,用最大音量喊了一声“哈!哈!”,认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然后离开了。索恩伯里太太对此表示了反对。她准备一回去就举办一场聚会,邀请他们全部人,让所有人都来看看佩珀先生。如果她得知有人听到他说“哈!哈!”的话,她就会——她就会对他不客气。亚瑟·文宁建议她布置一些惊喜——比如说,准备一副人物肖像画,上面画着一位戴着蕾丝花边帽的漂亮老妇人,而画的背后藏着一盆冷水,只要一声令下就能泼到佩珀先生的脑袋上;或者他们可以准备一把椅子,只要一入座就能把他弹到二十英尺高。
她的确对自己完成了这本书而感到非常自豪,因为没有人知道在这过程中她付出了多少心血。而且,她也认为这是一部杰作。回想起她在写书过程中对她的兄弟的忧虑,她不禁又多说了几句。
苏珊笑了。她已经喝完了茶;此刻感到非常满足,一方面是因为她网球一直打得十分出色,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家都很友好;她开始觉得交谈变得容易了很多,即使面对相当聪明的人,她也可以从容自如,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聪明人不再让她感到畏惧了。甚至她第一次见面就不喜欢的赫斯特先生,也不再那么难以相处了;况且,这个可怜的男人一直看上去是如此憔悴;也许是因为他正沐浴在爱河之中;也许是因为他爱上了蕾切尔——她不应该这样猜测;或者也许是因为伊芙琳——对男人而言,她当然具有十足的吸引力。她向前倾了倾身子,继续这个话题。她说在自己看来,聚会之所以这么枯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男士们都太不讲究穿着了:她说,即使在伦敦,人们也觉得在晚上打扮没有必要,这让她非常吃惊,当然,他们在伦敦都不打扮,更别说在乡村了。圣诞节期间的狩猎舞会可是一场隆重的盛宴,绅士们都会穿上好看的红色外套,但亚瑟却不喜欢跳舞。所以她推测,他们甚至都不会出席自己乡镇的舞会。她觉得人们不会在喜欢一种运动的同时关心另外一种运动,尽管她的父亲是个例外。不过,他其实在什么方面都是个例外——他是一位出色的园丁,还懂得所有关于鸟类和动物的知识,全村的老太太自然都很喜欢他;然而,他最喜欢的却是书籍。如果你需要他的话,总会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他肯定正捧着一本书在他的书房里。而这本书可能是一本有些发霉了的,非常、非常古老,古老得没有任何其他人愿意去读的书。她总是对他说,如果他没有一个六口之家需要养活的话,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头号书虫。六个孩子啊,她带着确信众人都会对此报以同情的语气补充道,实在无法挤出多少时间让他可以变成一个书虫了。
“是的,我想我可以公开宣布已经完成了,”她说。“只是,我省略了斯温伯恩——从贝奥武夫到布朗宁——我更喜欢两个‘B’字母开头的名字。《从贝奥武夫到布朗宁》,”她重复道,“我觉得这个书名能够在火车站的书报亭吸引人们的目光。”
她一边谈论着让她无比骄傲的父亲,一边站了起来,因为亚瑟看了一眼手表,发现又到他们回到网球场的时间了。其余的人都没有挪动。
“没错,”她正说着,“这非常好。真的非常好。订婚似乎非常流行。两对素未谋面的情侣在宾馆相识后就决定结婚,这种事情可不太常见。”她停顿了一下,脸上浮现出了微笑,似乎已经无话可说了。因此特伦斯站了起来,询问她的书稿是否真的已经完成了。有人说她已经写完了。这时她的脸上散发出了光芒;她带着比平时更加生动的表情转向了特伦斯。
“他们很幸福!”索恩伯里太太慈爱地注视着他们的背影,开口说道。蕾切尔表示同意;他们似乎对自己很有把握;也明确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艾伦小姐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望着舒舒服服地躺在扶手椅上的这两个人。她看了大概有两分钟的时间,还没想好要不要打搅他们。随后,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匆匆穿过了大厅。她的脚步声吵醒了特伦斯。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听到艾伦小姐在和蕾切尔说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