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之夜界 (第2/5页)
“你们是什么人?”
丽莎认为我喝醉了,或许比醉更糟。“咱们去外面待一会儿。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没人回答我。划桨的那排人的最前面是个女孩。她穿着喇叭牛仔裤,戴着发带和彩色串珠项链,羊皮外套脏兮兮的,但还能看得出来是羊皮外套。
“现在是了。”
“这里什么情况?”我问她。
她看着我,“谁干的?没人会干这种事啊,琳达——你自己看,这块皮就长这样。”
“我们被困住了。”她说。
“这就是他碰我的地方。”我对丽莎说。
“被困住了?什么意思?被什么困住了?”
我去散热器那边拿夹克。袖子还是湿的,但在开始干燥的地方,我能看出一圈盐渍。晶体状的。盐?泰晤士河是淡水河。我把夹克翻转过来。没什么特别的,便宜的红色皮衣,内有保暖的衬里。衣服后背——肩膀之间——有一个手印。俨如烧焦留下的痕迹。
“这是拖网渔船。我们就是猎物。”
“是的,肯定,”我说,“我要回家。”
“我们要去哪里?”
是我的朋友丽莎。她把手放在我的背上,扶着我离开吧台。然后,她说:“你干什么去了啊?你的背都湿了。是那个混蛋把他的酒洒到你身上了吗?”
“我们一直要去的地方。”
“琳达!怎么了?”
“我不明白。”
<b>离</b><b>我</b><b>远</b><b>点</b><b>!</b>
“到河之夜界。”
我起身去酒吧又要了一杯酒。现在我觉得暖和多了,也更平静了。我站在那儿等酒时,前前后后挤满了人,我感觉到有人将整个身体压在我的背上。湿透的身体。
此时,船已行驶在泰晤士河的中央,正向东而行,远离伦敦的灯光,驶向无尽的黑暗。
很烦人。很常见。
“你在这条船上待了多久?”我问她。
但今晚的酒吧里灯光明亮,欢闹一堂,桌上摆满了食物,没过多久,我就和相熟的老同事们一起吃起了炸鱼薯条,还把我的夹克摊在散热器上烘干,我决定了:我决不会说出刚才发生的事。发生了什么事?一个醉汉。一个疯子。
“从我生日那天开始。197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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