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竺葵 (第5/5页)
他会的。他会下去捡起它。他会把它放在自己的窗台上,想看它就可以整天看着它。他从窗口转身,离开了房间。他慢慢地走过遛狗道般的走廊,走到楼梯处。楼梯向下延展,如同地里一条深深的伤口。楼梯穿过一个山洞般的豁口,张开,向下,再向下。他曾跟在那个黑鬼后面上过几级台阶。黑鬼拽起他,挽着他的胳膊,和他一起走上台阶,说他猎过鹿,“老家伙”,他看见老达德利举着一支并不存在的枪,像孩子一样坐在台阶上。他穿着亮闪闪的棕褐色皮鞋,努力忍住笑,可整件事都令人发笑。每级台阶上可能都有短袜上带黑斑的黑鬼,绷着嘴角忍住笑。楼梯延展,向下,再向下。他不要下去,不要让黑鬼拍他的背。他回到房间,回到窗前,看着下面的天竺葵。
他可以不走的。他可以一意孤行,说他要在一直居住的地方终老余生,每个月给不给他寄钱都无所谓,靠养老金和打零工能过下去。该死的钱她自己留着吧——她比他更需要钱。她这样摆脱了责任,应该会高兴的。到时她可以说,临终时他身边没有子女是他本人的错;如果他病了,没有人照顾他,哦,那可是他自找的,她可以这么说。他心里却始终有一个念头,他要看一看纽约。他小时候曾去过一次亚特兰大,但他只在电影里看过纽约。那电影叫《大城节奏》。大城市是重要的地方。一瞬间他心里钻进了一个念头。他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个地方有他的位置!那是一个重要的地方,而那里有他的位置!他说好的,他要去。
那个男人坐在天竺葵应该待的地方。“我没见你去捡它啊。”他说。
“不。”他心想不知道她还会站多久。她让他的眼睛也像喉咙一样不舒服了。他的眼睛会流泪,她会看见的。她以前看见过,她为他难过。她也为自己难过;她其实可以不这样的,老达德利想,她只要别管他就好了——让他待在自己的家里,她不必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她走出房间,留下一声清晰的叹息,那叹息匍匐过他的身子,让他又想起那一刻——他突发奇想要搬到纽约和她同住的那一刻——那根本不是她的错。
老达德利盯着那个男人。
“嗯?”
“以前我见过你,”那个男人说,“你每天都坐在那把旧椅子里,盯着窗外,看我的公寓。我在自己的公寓里做什么是我的事,明白吗?我可不喜欢别人看我在做什么。”
他没有回答。
它在小巷深处,它的根裸露在空气中。
他女儿进来了。“你不想出去走走吗?”她问道。她看上去很焦躁。
“这话我只说一次。”那个男人说着,就从窗前走开了。
露蒂莎的昵称。
老达德利蜷缩在那把与他身体形状渐渐浑然一体的椅子里,向窗外望去,十五英尺外是另一扇窗子,窗框的红砖已经熏黑了。他在等待那株天竺葵。每天早晨十点左右,他们会把它搬出来,下午五点半再拿进去。在老家,卡森太太的窗前也有一株天竺葵。家乡有很多天竺葵,更好看的天竺葵。我们的才是千真万确的天竺葵,老达德利心想,才不是这种淡粉色的玩意儿呢,上面还系着绿色的纸蝴蝶结。他们要放在窗台上的那株天竺葵让他想起了老家的格里斯比男孩,他有小儿麻痹症,每天早晨要坐着轮椅被人推到外面,留在熹微的晨光里。露蒂莎本可以拿走那株天竺葵的,把它栽进地里,几周内她就有东西可以好好瞧一瞧了。小巷对面的那家人不应该养天竺葵。他们把它放在外面,整天任烈日暴晒,离窗台又太近,一阵风就能掀翻它。他们不该养天竺葵,不该养天竺葵。它不该在那里。老达德利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打结。露蒂仕什么都能种。雷比也是。他的喉咙发紧。他向后仰头,想醒醒脑子。他能想到的几乎都是让他喉咙不舒服的事。